1.当事人可以联系法官咨询,积极督促承办法官办案。
2.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