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妻姐是妈妈的姐妹。 【出处】《红楼梦》第三回:“ 寳玉早已看见了一个袅袅婷婷的女儿,便料定是林姑妈之女,忙来见礼。” 【示例】老舍《骆驼祥子》十七:“她上南苑去找姑妈,打听老头子的消息。”
2.姑娘”,在今天是未婚少女之称,古代却不是如此。在唐代,尚未见有此称呼。在宋代以后,或与姑母同义,或与小姑同意。直到清代,才见有将“姑娘”作为未婚少女之称,如《红楼梦》中林姑娘、宝姑娘之类。在此之前,未婚少女或称“小姑”,或称“小娘”,如汉乐府《欢好曲》:“淑女总角时,唤作小姑子”。总之,以“姑娘”称少女,是比较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