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色是指不能透过其他颜色的混合调配而得出的“基本色”。
2.以不同比例将原色混合,可以产生出其他的新颜色。以数学的向量空间来解释色彩系统,则原色在空间内可作为一组基底向量,并且能组合出一个“色彩空间”。
3.由于人类肉眼有三种不同颜色的感光体,因此所见的色彩空间通常可以由三种基本色所表达,这三种颜色被称为“三原色”。
4.叠加型的三原色是红色、绿色、蓝色(又称三基色,用于电视机、投影仪等显示设备);而消减型的三原色是品红色、黄色、青色(用于书本、杂志等的印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