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拥护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
2.热爱统计工作,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遵守职业道德。
3.报名参加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人员,还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 2004〕45号)文件精神,应届毕业生参加本年度 统计 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报名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到指定报名点进行报名。
4.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5.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6.获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获博士学位。
7.实行资格考试制度前,已担任统计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