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雯,《红楼梦》中的人物,贾宝玉房里的四个大丫鬟之一,还不知道的读者,下面知秀网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介绍,接着往下看吧~
晴雯被撵后,贾宝玉就断定晴雯势必不能苟活。所以他第一次鼓起勇气背着袭人等所有人,买通老婆子带他去到晴雯表哥多浑虫家里,去探望将死的晴雯。
贾宝玉与晴雯相会,是生离死别。贾宝玉固然无力救晴雯,晴雯也没想到还能死前再见宝玉一面。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晴雯与贾宝玉说了很多悔不当初的话,交代了她被撵是受人造谣构陷的事实。晴雯对此觉得不甘心,哭诉了三个不甘。
(第七十七回)晴雯道:“有一件事,我死也不甘心,我虽生得比别人略好些,并没有私情蜜意勾引你,如何一口咬定我是个狐狸精?我不服。今日既已担了虚名,而且临死,不是我说一句后悔的话,早知如此,我当日也另有个道理。”
一,王夫人一口咬定晴雯是“狐狸精”,晴雯不服气。
晴雯品性高洁,绝不与他人同流合污。她说袭人与贾宝玉“鬼鬼祟祟”偷试。说麝月与贾宝玉“瞒神弄鬼的”。说碧痕与贾宝玉洗澡两三个时辰,唯独自己与贾宝玉秋毫无犯。
王夫人可以用任何借口撵走晴雯,唯独用“狐狸精”撵她,她不服气。
二,她说自己“痴心傻意,只说大家横竖是在一块儿”,表明晴雯心中将贾宝玉当终身依靠,将其他丫头当姐妹,将怡红院当家。她是那个最没想过会散的人。一心一意地经营着怡红院这个“小家”。
晴雯自小被父母所卖,对家人、亲情有一种特殊的认识角度。她将怡红院当家,将所有人当家人,是彻底敞开心扉,容不得家中出现“蝇营狗苟,偷鸡摸狗”的下流人、下流事。
她撵坠儿,抨击“偷试”行为,是对怡红院“不正之风”的零容忍。贾宝玉爱她,也正是这种不随波逐流的坚守。
不过,晴雯万想不到她会被亲如姐妹的“家人”背叛,她自小遭到父母背叛,又被“亲人”背叛,双重打击也是她受气暴毙的因素。
三,晴雯提议与贾宝玉换内衣,将指甲留给她,是她唯一能做的反击。
(第七十七回)晴雯拭泪,就伸手取了剪刀,将左手上两根葱管一般的指甲齐根铰下;又伸手向被内将贴身穿着的一件旧红绫袄脱下,并指甲都与宝玉道:“这个你收了,以后就如见我一般。快把你的袄儿脱下来我穿。我将来在棺材内独自躺着,也就象还在怡红院的一样了。论理不该如此,只是担了虚名,我可也是无可如何了。”宝玉听说,忙宽衣换上,藏了指甲。晴雯又哭道:“回去他们看见了要问,不必撒谎,就说是我的。既担了虚名,越性如此,也不过这样了。”
晴雯留下指甲,有委身贾宝玉之意。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将指甲交给贾宝玉,等于临终前了却心中夙愿,与贾宝玉成就“结果”。
晴雯提议与贾宝玉互换贴身衣物,则是她对怡红院众人背后害她的反击。
古人换贴身衣物代表有过亲密接触。贾宝玉偷跑出来见晴雯,回来后穿着晴雯的“内衣”。做了什么不言自明。
晴雯还告诉贾宝玉不要遮掩,有一说一,就是用这件内衣“昭告”贾宝玉对她的亲密无人能及。晴雯可以被撵,可以死,但在宝玉心中的地位,别人永远比不上!
说实话,晴雯有点太理想主义了。俗话说:“由来只见新人笑,有谁听到旧人哭”。就仿佛分手的两个人,痛苦的那个总觉得对方与他一样痛苦。殊不知人家转回头可能一秒钟的情绪都没有,就投入了新人的怀抱。任凭旧人煎熬着漫长的痛苦,人家根本感受不到。
晴雯对怡红院来说,就是个涟漪,她去了和坠儿被撵没什么区别。有些人还会说可算亲近了。谁又管她在贾宝玉心中如何?重要的是她不在了。
这就是事实!
不过,晴雯的表达方式越发表现出她的高洁,令人肃然起敬。功利之人不能理解她的追求,唯有林黛玉才会懂得。
作者在晴雯死后,安排林黛玉出现在《芙蓉女儿诔》的祭奠现场。既是对“明祭晴雯,实祭黛玉”的预示,也是林黛玉更懂得晴雯之死的意义。换做大观园其他人,都不会真正懂得晴雯。
不过一件“内衣”,就让晴雯觉得满足。还说死后躺在棺材里穿着贾宝玉这件衣服,就仿佛还在怡红院。还说“按礼不该如此”,可见晴雯至死还认为,她与贾宝玉互换衣物的行为,她穿着贾宝玉衣服慷慨赴死的行为是“逾越之举”“不才之事”。
晴雯这种令人心疼的天真言行,正是对怡红院所有蝇营狗苟,满是算计之人的最大讽刺。也是与林黛玉思想的最大共鸣。与晴雯相比,怡红院众人的算计太脏,有她们的怡红院不值得晴雯留驻!
可惜晴雯的愿望终究没实现,她死后王夫人命令将她焚化了。对古人来说,可谓挫骨扬灰,可见王夫人对她之恨。她当时固然能穿着贾宝玉的贴身内衣,却再也感受不到身在怡红院的温暖。可怜,可叹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