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户口本
户口本首页原件、复印件1张,新生儿户口个人页原件、复印件2张。
2.出生证明
当年新生儿提供医学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张。
3.医保登记表
社区劳动保障站盖章的《石家庄市市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登记表》。
4.其他人群所需材料
1、符合条件的非本市常住户籍的城乡居民提供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具有本市户籍的五保供养对象、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及未成年人提供相关部门核发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具有本市户籍的丧失劳动能力的一、二级残疾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4、取得本市居住证且未在原籍参保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确有困难的,由本人申请,经街道办或居委会(村委会)审核后可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