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销材料
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报销:
1、住院费用统筹支付汇总名单
2、住院费用统筹支付结算表(医院须加盖公章)
3、未联网的医院须开记帐专用表,联网的医院特殊情况须开记帐专用表
4、财政、税务部门制作或监制的住院收费专用票据
5、患者或家属签字认可的费用清单
6、中药复式处方
7、出院病情证明。
2.报销流程
1、办理人提交报销单据等材料到深灰保险基金管理局受理;
2、受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医保中心当日完成审核,结算,支付工作;
3、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审查材料并批准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
3.报销地点
1、成都市医疗保险管理局
地址:成都市二环路北一段四号社保大厦
电话:028-87706251
2、城乡医疗与工伤保险处(成都人社局)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366号3号楼
电话:028-61888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