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生儿
新生儿落户后,监护人应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及时到新生儿户籍所在地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参保手续,以免错过参保缴费期。
2.学生儿童
各类在校学生(包括小中学、高中、驻济高校)和托幼机构入托儿童的参保缴费(含新参保),由所在学校和托幼机构统一办理。家长将医保费用缴至孩子所在学校和托幼机构,由所在学校和托幼机构集中到建行缴费。参保缴费期结束前学校和托幼机构可多次申报办理居民医保缴费。如果学校和托幼机构拒绝集中缴费,家长可拨打12345向所属学校分管教育局反映。
3.首次参保
首次参保的普通居民包括18周岁以下少年儿童(非在校学生、入托儿童)、老年居民及其他非从业居民,应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到本人户籍所在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后,持工作机构开具的《缴费通知单》到建设银行任一营业网点服务窗口足额缴纳居民医保费完成参保。18周岁以下少年儿童(非在校学生、入托儿童)应由其监护人代为办理,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4.续保
18周岁以下少年儿童(非在校学生、入托儿童)、老年居民、其他非从业居民正常续保缴费,可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直接到建行各营业网点柜台凭身份证号码和姓名现金缴费,18周岁以下少年儿童(非在校学生、入托儿童)由其监护人代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