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上海户籍,女方非沪户籍
办理时需要带好以下材料:
(1)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2)结婚证;
(3)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4)居住证明。
女方持本人身份证件、居住证明到本市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申领《上海市流动人口生育联系卡》,凭《生育联系卡》到医院进行产前检查和分娩。如果夫妻是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以选择在上海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一孩生育服务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