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讲的是什么

老子在《道德经》中讲述了“宇宙生命整体”的生命特征,也就是一切的一切的“本来”,也是追溯一切一切的“根”。老子将这个“宇宙生命整体”以及这个生命整体的生命特征勉强取个“字”叫“道”,取个“名”叫“大”,这便是“大道”的由来。另外,老子将这个“道”的能量所展现开来的“表现特征”取名为“德”,即只要归顺“道”的特征的“表现”就是“德”,一切都是“道生之、徳蓄之”。

但是,这个“道”实在太大,“大曰逝”,大到“至大无外”;又实在太小,“搏之不得,名曰微”,小到每个生命内核,小到“至小无内”。“视之不见、听之不闻”,既没有颜色、也没有声音、又没有形状,实在难以用文字加以“描述”。为此,一方面老子勉强应用“恍惚、渊兮、湛兮、绳绳兮……”等文字加以形容这个“道”;另一方面,老子借助“道”这个大“母体”中的“子”亦即天、地、人的存在表现对照来阐述。

老子把“个体”生命融入这个“整体”来阐述,并且只在描写“当下”,当下就是“道”,当下的一切“个体”生命的表现就是“德”,只不过是这些“德”表现“千姿百态”,老子正是描述这些“千姿百态”的背后是何种能量使然。

老子更深入的讲述了“道”的深刻内涵,他说:“道极小,德极大。”也就是说,“道”的本质是极小的,但是它的能量却极大,它既不是一种物质,也不是一种能量,而是一种超越物质和能量的“精神力量”。老子还指出,“道”的精神力量是一种自然的力量,它能够调和“德”,使得“德”能够保持一种自然的平衡,从而达到“天下为公”的境界。

老子在《道德经》中讲述的“道”,是一种极小、极大的“宇宙生命整体”的生命特征,它既不可见、也不可闻,但它的存在却是一切生命存在的基础,它的精神力量调和着“德”,使得“德”能够保持一种自然的平衡,从而达到“天下为公”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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