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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汉末年,由于各种社会矛盾激化,爆发了黄巾大起义。在镇压黄巾起义的过程中,地方军阀为了壮大自己的势力和扩大自己的控制地盘,展开了无休止的你争我夺的混战,最终形成魏、蜀、吴三方割据势力。农民起义和军阀混战造成大量人口死亡,大片土地荒芜。人民为躲避战争,迁徙频繁,在混战中建国的东吴政权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主要采取两种不同的户籍措施来控制土地和人民。东吴作为三国时期偏安一隅的政权,从孙策割据江南六郡算起,在江南统治达八十年之久,为江南经济的开发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据史书资料记载,东吴老百姓的赋税内容十分繁杂,征收的对象有米、布、皮、豆等,调有布、麻、皮、水牛皮等。以钱为例,除户税钱、口算钱外,还有傲钱、寿钱、枪钱、米租钱、酒租钱、市租钱、杂米钱、皮贾钱、财用钱等二十多种。米则分为租米、税米、限米、旧米、杂米、新咸米等三十余种之多。其种类名目繁多。根据其征收标准和征收物不同,可把东吴赋税分为租、赋、算、税四大类。租,主要有田租,一般按田亩多少与产量高低相结合的办法计征,多为实物缴纳。东吴时期,由于战争、平定山越等原因,政府掌握有大量公田或官田。
这些公田,一部分实行军屯或民屯,一部分租给农民耕种,收取巨额租税。军屯以“屯”或“营”为单位进行集体耕作,产量全部归军队所有,然后由管理诸军屯事宜的典农度支校尉统一调度。东吴时期的“赋”主要有算赋、更赋。算赋是对成年人征收的人头税,税率为每人每年一百二十钱。更赋即代役钱。它不是所有摇役的替代税,仅仅是每人每年必须戍边三日之役的替代钱,东吴时期的更赋为每人每年三百钱。“算”主要有算络、算货、户赋,主要是对商人、手工业者、居民等征收的财产税,大都按财产的多少征税,缴纳以钱币为主。
算瞥是对居民征收的财产税,即对户主的田地、奴碑、住宅、车辆、马、牛等总财产征收的税。看缴纳的瞥钱有五十、一百、二百、三百、一千、五千六个等级。户赋税户赋是在算赋和口赋之外按户征收的税。东吴时期户分上、中、下三品。中品又细分为新户和故户,下品似可细分为新户下品、故户下品和下品之下三个等级。户税征收按品征收,故户上品缴纳一万二千,故户中品缴纳八千,新户中品缴纳九千故户下品缴纳二千四百,新户下品缴纳五千五百九十四,下品之下因为穷得一无所有,就不用交税了。
“税”包括关卡税、盐铁税、酒税、渔税、市税等杂税。其征收办法,一般是按货物数量的多少征收,以征收钱币为主。东吴后期,由于赋役沉重,人民叛逃和暴动起义现象频繁,公元254至266年短短13年中百姓起义就有六次,沉重的赋役负担加速了东吴政权的崩溃,随着东吴大臣孙秀、步阐据城叛晋,西晋大举攻伐东吴时,几乎没遇到太多抵抗, 便宣告东吴政权的灭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