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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神宗熙宁七年(一○七四),苏轼在杭州任通判期满后,主动要求到山东密州(今诸城,宋时辖胶西、高密、安丘、诸城、莒县五县)任职,担任该州的最高长官“知州”。当时的密州是个贫穷山区,经济萧条,文化落后,百姓生活困苦,政府官员的薪俸也很低。这与有“天堂”之称的杭州不啻天壤之别。正如苏轼在《超然台记》一文中所写:
予自钱塘移守胶西,释舟楫之安,而服车马之劳;去雕墙之美,而庇采椽之居;背湖山之观,而行桑麻之野。始至之日,岁比不登,盗贼满野,狱讼充斥,而斋厨索然,日食杞菊,人固疑予之不乐也。
身为地方长官,在杭州时出门是舟楫画舫,住的是画栋雕梁,满目是迷人的湖光山色。而到密州后,出行是车马劳顿,住的是木屋草房。出门所见,尽是桑麻遍野,荒山连绵。而且甫一到任,就遇上天灾,庄稼歉收,盗贼遍地,民间纠纷不断……在此情况下,他这密州的“一把手”也一贫如洗,连粮食都不够吃,每天只吃些枸杞、菊花等野菜充饥。他在《后杞菊赋并叙》中进一步写道:做官十九年来,他家中日益贫困,吃穿都不及以往。到密州后,本以为可以吃顿饱饭了,然而厨房里空空如也,吃的仍令人担忧。于是,他天天在公务之余,跟同僚刘庭式一起,到城边荒废的菜园中挖野菜吃。他们边挖野菜边谈笑风生,日子虽苦,但却苦中有乐。
苏轼为何愿到这穷地方过贫苦生活?这固然不是庸俗的功利观所能解释,他也不曾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标榜自己,而说他有与民同甘共苦的良知和以苦为乐的胸怀,倒比较符合实际。正是在跟百姓同甘共苦中,他才能及时发现问题,为百姓排忧解难。有一次,他跟刘庭式沿着城墙根挖野菜,忽然在一丛枸杞旁发现一个用包裹裹着的弃婴。他心痛地捡起弃婴,抱回府中抚养,从中更深地了解到百姓生存的艰难。于是他下令州府的官员到野外去捡拾弃婴,自己也“洒涕循城拾弃孩”。
几天时间,州府中就收养了近四十名弃婴!他把这些弃婴分别安排到各家抚养,政府按月给抚养费,两年内救活数十名弃婴。两年后,苏轼被贬黄州时,还把收养弃婴的经验传授给鄂州太守朱寿昌。因当时岳鄂民间有“溺婴”的恶俗,许多婴儿刚生下来就被放到水盆里淹死,出生晚的女孩几乎无一幸免。苏轼建议朱寿昌依法禁止溺婴行为,并在黄州成立一个名为“育儿会”的慈善机构,动员人们捐钱捐米救助婴儿。他虽然囊中羞涩,也给“育儿会”捐了十千钱的善款。
跟百姓一起吃苦受贫,也使苏轼进一步密切了跟群众的关系,更深入地体察百姓疾苦,从而更有效地帮他们战胜灾荒。他刚到密州时,那里正遭受严重的旱灾和蝗灾,百姓食不果腹,衣不蔽体,流离失所,饿殍遍地。目睹此等惨状,苏轼心急如焚,立即采取积极措施,恤民救灾。他一方面开仓放粮,并将州衙官吏的口粮匀出一部分,为断粮的饥民解燃眉之急;同时上书丞相韩琦,如实反映当地灾情,要求朝廷选派官员下来视察,体量放税,或给予补助。
在灭蝗中,他亲自出马,带领农民用火烧、深埋等方法铲除蝗害,并动用部分仓米奖励捕蝗有功人员。他还针对当地“盗贼渐炽”的情况,及时作《论河北京东盗贼状》上书朝廷,对盗贼产生的根源做了精辟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治盗之策……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密州的灾情基本得到控制,百姓的负担有所减轻,社会秩序也明显好转。
苏轼还把他的“以苦为乐”思想,提升为极富教益的人生哲理,用以指导自己,影响他人,改善民生。他曾《后杞菊赋并叙》中说:
人生一世,如屈伸肘。何者为贫,何者为富?何者为美,何者为陋?或糠核而瓠肥,或粱肉而墨瘦……吾方以杞为粮,以菊为糗。春食苗,夏食叶,秋食花实而冬食根,庶几乎西河南阳之寿。
他认为人生在世上,就像手肘一样能伸能屈,所谓贫困、富有、美艳、丑陋,只是相对而言。有的人吃糠咽菜照样白白胖胖,有的人吃山珍海味却瘦骨嶙峋。他以杞菊为食,春天吃苗,夏天吃叶,秋天吃花和果实,冬天吃根,照旧快乐健康,说不定还能因此而长寿呢!正是基于这种认识,他历尽万难而不移其志,身处逆境仍保持乐观,从容地渡过一道道难关,使生命迸发出灿烂的光辉!而作为一笔宝贵精神财富,这闪光的哲理也鼓励人们学习苏轼,不畏贫苦,在艰苦困难中勇往直前,乐观向上地积极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