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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7年得病、做了和基督教有朦胧关系的个“天酉异梦”之后,就“坐立行止,肃然以身正人,戒尽烟花酒癖等事”,摆出一副道学先生的模样来。
1847年夏,洪秀全第二次去广西,做的第一件“革命大事”就是了贵县赐谷村附近的逢九庙。该庙供奉的是广西“歌仙刘三姐夫妇,洪秀全不但把庙砸了,还题了首七律,对唱山歌的刘三姐极尽辱骂之能事,甚至把普通听歌、唱歌的民众称为“禽兽”。不久后,他们又在紫荆山砸了象州甘王庙,所指摘的甘王罪状之一,就是生前喜欢听歌、听戏。
这时的洪秀全并没有真正的权力,讨厌听戏听歌,也只能暗暗咬牙,好不容易公开发次狠,事后还要想办法去补救——砸甘王庙之后,就有小孩“神灵附身”称砸庙的人“动机纯正”,劝说信徒自行修理息事宁人。
等到起了兵,称了王,洪秀全的爱憎也自然成了太平天国的爱憎。他颁发了一道诏旨,归纳了应该消灭的“死妖”6样、“生妖”19样,其中“戏”被“荣封”为生妖第五位。“妖”在太平天国的政治术语中是“死敌”的代名词,戏剧被扔进妖的行列,生存系数可想而知。太平天国刑律中甚至规定,凡“邪歌邪戏”一概停止,如有聚人演戏则全部斩首。
洪秀全还写过《天父诗》,其目的是教育后宫和女官,其中有不少味同嚼蜡的宫廷诗,大多讲述后宫杂务,甚至连值班洗厕所之类都写了好几首,却没一首提到唱歌、演戏。寥寥无几描写后宫娱乐的,也不过是吃些水果,坐着女官们推的小车去后林苑里听鸟叫罢了。显然,鸟偶尔唱几嗓子,“天条”是不管的。
这并不是说洪秀全只听鸟声,不听人声,戏文他不喜欢,带词的歌曲他不爱,但音乐他还是要听的。据载,洪秀全吃饭时要奏乐下饭,吃完乐声才停止,声音大到在天王府围墙外都听得清清楚楚,许多人就从音乐的响和停中估算他的吃饭时间。
除了乐队的演奏,洪秀全还有听“风琴”的爱好。《天父诗》里提到“看琴”的后宫职位,其中第189首更提到有位看琴因为没把风琴的钥匙放在琴面上,耽误了洪秀全熏陶心灵,被打了一顿板子。
那么,既然原本也听歌、听戏,何以做了一场梦之后,洪秀全便成了戏剧和歌谣的敌人?洪秀全自身就是以“凡情歪例编成诗文”鼓动起诺大事业的,对他人如法炮制,挖自已墙脚,是保持高度警惕态度的,且不说戏文、歌词可能有问题,只要演戏对歌,就势必会聚众,而后者在洪秀全看来,甚至比前者更加可怕。
在洪秀全尚能以身作则的前期,太平天国军民即便心中不情愿,也能勉强忍受无戏、无歌的寂寞。等洪秀全和他的后宫住进天王府自我隔离,耳闻目睹“大员”们奢侈生活的军民等人自不会再只苦自己,戏禁、歌禁也就如太平天国其他荒唐禁令一般形同虚设了。
1860年之后,太平军席卷江浙,演戏唱戏的风气更盛。苏州的许多将领每逢过生日都会演戏摆席,一如官场旧习,潥阳、吴江、嘉兴、绍兴等地也昼夜演剧,嘉兴濮院乡官开印,白天唱曲,晚上演皮影戏,浙江武义甚至打着“庆祝天王圣寿的名义大演特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