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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300多万粉丝的短视频账号该归谁 法院判了

日前,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在婚姻存续期间,陈先生运营的短视频账户粉丝量迅速发展到300多万。离婚时,两人对账户的权利和收益归属存在争议。法院认为,自媒体账户粉丝量已达到一定数量,能获取广告收入和平台流量收入,具有财产属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最终,经过协商确定,账号归陈先生所有,陈先生需额外补偿谢女士6.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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