癫痫的药物的选择及治疗前提

癫痫病因非常复杂,具有突然发生,反复发作的特点,对于癫痫患者来说,一旦确定诊断,即应采用药物进行控制以防发作。临床治疗主张单药治疗,长期坚持服用,完全控制发作4~5年后可逐步减量至停药。

对没有诱因情况出现二次癫痫发作的患者必须给予正规的抗癫痫药物,单次发作的患者是否需要长期药物治疗,要根据患者具体情况如患者的发作类型,年龄、诱因、以往病史、家族史、是否有脑结构性改变、是否阳性体征、脑电图检查以及突然意识丧失可能导致的危险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分析后作出决定。

癫痫药物的选择主要取决于发作的类型,全面性强直阵挛发作(大发作)的首选药物为苯妥英钠、卡马西平;单纯部分性发作者可选卡法西平,其次可选择苯妥英钠、扑痫酮、苯巴比妥;失神发作首选乙琥胺或丙戊酸钠,其次可选氯硝西泮(氯硝安定);儿童肌阵挛发作首选丙戊酸钠,其次为乙琥胺或氯硝西泮。癫痫持续状态是首选药物为地西泮,其次还可选用苯妥英钠以及苯巴比妥钠等等。

中药对癫痫有一定的控制发作的作用,主要在间歇期应用,部分药物控制不理想患者可选择相应的手术方法进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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