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孙弘,名弘,字季,是一位儒学经师,推广儒学。他也是西汉建立以来第一位以丞相封侯者,但他的为人却不能和名声地位相配,无论是当时,还是后世,人们对他都多有批评。下面知秀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相关内容。
公孙弘算得上古代的一个励志典型。在小时候,他家里特别贫穷,曾经靠着替富人家放猪维持生活。长大以后,他在薛县担任过狱吏,因为没有学问,常常犯错,所以被免职。因此,公孙弘立志读书,他自己苦读到四十岁,又跟随一位老师学习了《春秋公羊传》。
建元元年(公元前140年),公孙弘苦苦等待的机会终于来临了。汉武帝即位后,下诏访求为人贤良而且通文学之人。这时,虽然公孙弘已经六十岁了,但依然以贤良的名分去应征,最后被任命为博士。
第一次踏入仕途,公孙弘并不顺利。建元三年(公元前137年),皇帝派他出使匈奴,回来以后,他陈述的情况没有符合皇帝的心意,汉武帝认为他无能。于是,公孙弘称病,被免去了官职。
虽然公孙弘已经很老了,但机会还是再次来临。元光五年(公元前130年),汉武帝再次下令征求文学儒士,家乡的官员再次推举公孙弘应诏,这时他已经七十岁了。在朝堂策奏当中,公孙弘被汉武帝选为第一,召见后再次任命为博士。
这一次,公孙弘没让机会白白溜走。《史记》里说他“恢奇多闻”,善于辩论,通晓文书法律,而且能用儒家的学说对法律进行解释阐述,所以很快得到了皇帝的信任,被提升为左内史。没有几年,从御史大夫到丞相、平津侯,公孙弘达到了人生的巅峰。
一个穷人家替人放猪的小孩儿,最终得以封侯拜相,公孙弘的人生转变可以说是华丽之极。而且,他作为一代儒学经师,把儒学提升为法术的法理指南,在中国历史上也留下了浓重的一笔。但是,他的人品却历来遭人诟病。
公孙弘虚伪狡诈又善于逢迎。在朝廷议事的时候,他只是说明情况,让皇帝自己拿主意,从不坚持自己的意见,更不会和违背皇帝的意思。他很会揣摩皇帝的想法,他所上奏的事情,都能符合皇帝的心意。
有一次,对一件事情,他和主爵都尉汲黯二人意见相同,就商量好了分别上奏,向皇上提出他们的想法。等到见了皇帝,他先等汲黯上奏完,观察皇帝的态度,马上改变了自己的立场。
诸如此类的事情还有很多,因此,他的奏章,总是得到皇帝的赞许;他的建议,也都能被采纳。但他这种表里不一,前后矛盾的做法,遭到一些大臣的非议,特别是为人刚直的汲黯。汲黯曾在朝堂上当面诘责公孙弘:“齐人多诈而无情实,始与臣等建此议,今皆倍之,不忠。”(《史记·平津侯主父列传》)汉武帝就问公孙弘,公孙弘回答说:“夫知臣者以臣为忠,不知臣者以臣为不忠。”(同上)皇帝听后,认为公孙弘说得有理,对他更加好了。
“了解我的人认为我忠诚,不了解我的人认为我不忠诚。”这就是公孙弘的辩解,而且得到了汉武帝的认可,其实还是阿谀逢迎在起作用。
公孙弘地位高俸禄丰厚,但生活特别节俭,甚至有点过头。对此,虽然有人称道,但也有人认为这是他虚伪的表现,目的是骗取名声。
汲黯实在看不惯他的矫情做作,就对皇帝说:“公孙弘位在三公,俸禄很高,却盖一床布被,这不明摆着在骗人吗?”皇上就问公孙弘,公孙弘已经揣摩透了皇帝的心思,赶紧认错说:“确实是这样。我位居三公却盖布被,确实是巧行欺诈,妄图钓取美名。汲黯是我的好朋友,也是个大忠臣,确实说中了我的毛病。要是没有汲黯对皇帝的忠诚,陛下您哪能听到这样的真话呢?”这样一说,皇帝认为他谦恭礼让,对他就更为优厚了。
公孙弘为人,表面十分宽厚,他的故旧,宾客,亲友,有生活困难的,他会全力帮助,世人因此夸他贤明。但他内心并非如此,他城府很深,猜忌心很重,表面和人相处得很好,却在暗中报复那些和他有嫌隙的人。
有一回,公孙弘和中大夫主父偃在建立朔方郡一事上产生了分歧,汉武帝采纳了主父偃的意见,这让公孙弘很不高兴。还有,主父偃常常在皇帝面前和公孙弘争论,有时候争得面红耳赤,让公孙弘觉得下不了台。于是,公孙弘表面上照常和主父偃往来,暗地里却找机会报复。
元朔二年(公元前127年),主父偃担任齐相,有人上书告发他收受了诸侯的重金,因此,诸侯子弟大多受封。后来,齐王刘次昌自杀,汉武帝认为是主父偃索要金钱所逼,非常生气,抓住主父偃严加审讯。主父偃承认受过诸侯的贿赂,但不承认齐王自杀和自己有关。公孙弘乘机进言,说齐王自杀的首恶就是主父偃,如不处死,将无以服天下。汉武帝本来不想杀死主父偃,但听了公孙弘的话,信以为真,就下令灭了主父偃的全族。
公孙弘一直忌妒博士董仲舒。董仲舒为人廉直,是当时著名的大学问家,曾建议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而且,在公孙弘引以为傲的研治《春秋》方面,董仲舒的成就也远远高于他。
还有,公孙弘为人两面三刀,见风使舵,董仲舒对这样的行为深恶痛疾。公孙弘知道董仲舒的想法,对董仲舒深恨在心。
后来,胶西王刘端矫纵无赖,屡行不法之事。公孙弘就向皇帝进言说:“只有董仲舒可以辅佐胶西王。”汉武帝就把董仲舒迁徙到了胶西,公孙弘终于把自己忌恨之人赶出了朝廷。
这两件事情,都可以看出公孙弘的伪善阴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