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严肃政治纪律,严禁拉帮结派、自行其是、阳奉阴违、做“两面人”;
第二条 鼓励干事创业,严禁暮气沉沉、应付了事、虚报瞒报、成效不明;
第三条 恪守为民情怀,严禁高高在上、冷硬横推、敷衍应付、与民争利;
第四条 坚决除弊革新,严禁公款吃喝、吃拿卡要、违规宴请、乱发钱物;
第五条 弘扬清风正气,严禁大操大办、骄傲自满、目光短浅、怨天尤人;
第六条 改进文风会风,严禁空话套话、照搬照抄、脱离实际、以会贯会;
第七条 规范督查考核,严禁层层加码、重复考核、重痕轻绩、年底扎堆;
第八条 发挥表率作用,严禁得过且过、回避矛盾、上推下卸、当“二传手”。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三项措施指刮骨疗毒式的自我革命,激浊扬清式的延安整风,铸魂扬威式的主题教育。
第二阶段是查纠整改。首先要明确目标要求,根据单位实际,对照上级查纠的问题,整理出本单位的顽瘴痼疾清单,每个干部必须逐一自查认领。
第二是向社会广泛征求线索,不护短,全盘认领,逐一查处。
第三是责任必须到位,抓住关键少数,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做深做实。
2021年2月27日,经党中央批准,全面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暑会议在北京召开。
会议提出,此次教育整顿从2月底开始,6月底基本结束,时间为4个月左右。
教育整顿分为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三个阶段。其中学习教育阶段约30天;查纠整改阶段约75天;总结提升阶段约15天。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四点:筑牢政治忠诚。加强政法队伍对党的忠诚度,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领导,并增强自身的四个意识。清除害群之马。坚决铲除在政法队伍中的蛀虫和老虎苍蝇等害群之马,保持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整治顽瘴痼疾。通过强化理论武装,加强内部自查自纠,不断净化党的政法队伍,并坚决整治各种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树立学习典型,营造值得学习的英模典范,形成崇尚并争当英模的良好风气,通过汲取榜样的力量做到内化于心以及外化于行。这些内容都是为了提高政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以更好地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使命。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将其贯穿到教育整顿全过程和各方面,严格落实地方党委主体责任,确保政治方向坚定正确、组织领导坚强有力。
二是坚持领导带头,从各级党委政法委和政法单位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做起,“严”字当头、一严到底,抓好班子,带好队伍。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围绕解决不忠、不公、不为、不能等突出问题,区分不同层次、不同性质、不同表现,有的放矢、务求实效,既不搞运动式、“一刀切”,又防止形式主义、走过场。
四是坚持宽严相济,以自查从宽引导、被查从严倒逼,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真正教育大多数、惩处极少数,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五是坚持标本兼治,把当下治和长久立结合起来,既通过猛药治疴,解决“面上”急迫问题,又通过建章立制,解决深层次的“里子”问题。
六是坚持开门整顿,把人民满意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从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抓起,做到请群众参与、受群众监督、让群众评判。
七是坚持双向用力,一手抓问题查纠不手软、一手抓正面激励动真格,做到严爱并重、赏罚并举,树立政法队伍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
八是坚持统筹兼顾,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与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结合起来,努力把教育整顿的成效转化为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做到两手抓、两促进。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实现了良好开局全市政法机关政治建警明显强化、英模精神得到弘扬、为民意识显著增强、工作质效持续提升。
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违规参股借贷;
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
法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