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的海上对外贸易思潮是如何发展变化的?有哪些特殊含义?

明朝时期的海禁制度有时紧有时松,但海上贸易思想却是一直不断向前发展的。下面知秀网小编给大家带来了相关内容,和大家一起分享。

明朝之前的传统对外贸易思想大多以代表政治目的的朝贡思想为主,明初的贸易思想对此因循延续,海禁成为主流。然而现实有它自己的发展轨迹,随着商品经济的日趋活跃,私人海上对外贸易在困难重重中屡禁不鲜,朝野上下皆有呼吁政府改变海上对外贸易政策的声音。这些思想从各个角度出发进行论述,更有有识之士已然认识到当中经济规律的作用。一种反应民间资本扩张需求和代表商人利益的外贸思想出现,强调应站在富国强兵的高度开放海上对外贸易。于是中国古代对外贸易思想发展到明朝,产生了质的变化。

与之对应的另一方,也一直以重农轻商、倭患不绝等作为理由不断与开放贸易思想争论。海禁时紧时松,海外贸易思想却一直不断向前发展。

一、明前期朝贡思想主导下的异议

明初,朱元璋在经历了短暂的开海后,基于政治、外交和军事的考虑,规定“片板不许下海”,同时在法律中规定海禁,并不许后世改变。于是乎,朝贡贸易成为当时唯一合法的海上对外贸易方式。然而经济发展有它自己的规律。

一方面,朝贡贸易对交易对象、交易方式和交易内容等种种严苛的限制,贸易双方无法完全实现互通有无的贸易目的。而且朝贡活动本身“怀柔远人”、“厚往薄来”的思想内涵,导致其根本不是真正具有经济意义的商品交换行为,非常消耗国家财力,国家财政的经济负担因此加重。

接着丘濬通过对明朝之前的市舶制度进行一番考证后,得出“市”指的是交易。而“舶”指的是利用海船来运输和交易货物,市舶司的设置目的应该是互通有无。

因此他认为相比之下,明初设立的市舶司只是单纯用来处理外交事务的机构,只有政治意义、却无经济价值,徒有其表、名不符实。所以在功能上,明初的市舶司远远不及宋朝的市舶制度,应当恢复它管理商舶、收买舶货和征收舶税的经济功能。

在丘濬的理论中,政府对民间开展海上对外贸易的管理应该是非常宽松的。百姓出海,只要事先禀告市舶司船舶大小、所带商品、目的地和返期等相关情况,并保证不携带违禁物品即可。这种思想哪怕在今天看来,也是非常先进的,很接近后世的“自由贸易理论”。

最后丘濬考察前朝历史,驳斥了民间海上对外贸易“恐招边患”的说法。他认为海上各国例如暹罗、爪哇等,与中国远隔,从古至今大都未曾侵犯中国边境,并不构成威胁。

虽然日本常有倭寇侵犯中国沿海,丘濬的海外贸易思想能从经济学的观点,客观地分析明初中国的海上对外贸易情况,并意识到了经济规律在当中的重要作用。

虽然其中一些想法未免比较幼稚,但在当时“重农抑商”为主流的思想领域中却实属难能可贵。然则,终明一代,丘濬的理想都未能实现,即便是在隆庆开海之后,政府对海上对外贸易的管理都是比较严格的。

二、明中期开海与海禁之间的争论

对于嘉靖年间这场战争的性质史学界看法不一,但其中包含的民间反对海禁、希望获得自由贸易权利的意愿却是不容怀疑的。事件本身与当时是否应该开放私人海上对外贸易问题密切相关:海外贸易与国家安全之间的关系如何处理“寸板不许下海”的祖宗之法是否应该改变。

当时的人们就这些问题产生了争论,分为开海和禁海两派。但主张开海的人中,有主张开关纳贡的,也有主张直接开放民间海上对外贸易的。在主张禁海的人中,有主张闭关的,也有不同意闭关的。

1. 禁通番,严剿杀

当时持“禁通番、严剿杀”观点的代表人物主要有万表、归有光、冯璋、胡宗宪等。他们首先认为私人下海通番就是“嘉靖倭寇”的罪魁祸首。“驰禁导寇”是他们的主要观点,作为一个贤明的皇帝就不应该被物质利益所诱惑,而一旦开放私人海上对外贸易,后果将不堪设想。

胡宗宪等人则从海防的角度入手,主张以海禁御倭。所以,持“禁通番、严剿杀”观点者极力推崇明政府死守祖宗之法,必须进行严苛的海禁,严厉禁止民间海上对外贸易。同时还建议通过对沿海地区居民实施保甲和连坐、对通番海商进行严酷的剿杀等方式,来保障国家利益。

2.复市舶,改朝贡

要改变当时倭患不绝的局面,持“复市舶、改朝贡”观点者提出应该改革朝贡贸易制度。他们提出,明政府必须重视市舶司的经济职能,市舶司职能应该并不仅限于政治目的为主的朝贡工具。

钱薇认为,市舶制度不仅仅是让外国人获得中国商品,外国商品同样也为中国百姓所需要,“夷物亦中国所需”。因此明政府完全可以从市舶交易中获取经济利益,应该把这种权力牢牢掌握在自己手里加以利用。

这里还有值得注意的一个人物是朱纨,不少学者把他列入禁海派的代表人物。而实际上,朱纨在处理日本朝贡使臣的事宜中就曾明确表示,通舶和海防不是一回事。

朱纨的禁海,正是为了维护朝贡作为明王朝的合法海外贸易的地位,因此他不同于归有光之类的单纯海禁派。从根本上来说,他是开海派。朱纨的海禁主要打击的是私通倭寇的沿海豪门大户,从而保证开关纳贡的顺利进行。

虽然持“复市舶、改朝贡”观点者依然主张严厉打击私人海上对外贸易,死守祖宗之法不放。但他们意识到了海上对外贸易的经济价值,主张改革朝贡贸易和市舶司制度,较之“禁通番、严剿杀”观点者还是有进步的。

3.开海禁,通有无

到嘉靖初,明政府一再与葡萄牙商人在广东沿海发生武装冲突。时任广东巡抚的林富也提出,“粤中公私诸费,多资商税,蕃舶不至,则公私皆窘”,要求中央政府允许“通番舶”。他认为,允许民间海上对外贸易对于明政府和百姓而言都是好事。

三、四利说

林富还对改革的原因进行论证,提出了“四利说”:第一,对来中国贸易的蕃舶进行征税可以增加国家的中央财政收入,“足供御用”。第二,除了征税外,还可以利用进口的蕃货充当军饷,“以备不虞”。

第三,两广地区中广西一直财政匮乏,如果广东因此增加收入,则可以支援广西,“临时调剂”。第四,开通对外贸易可以让广东百姓自给自足、衣食无忧,“可以自肥”。

当然,在林富的“四利说”的背后,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没有讲明。对于广东的文武官员来说,当时的工资大多以蕃货替代。这样广东官员作为海上对外贸易的既得利益者,海禁会给他们带来巨大的利益损失,当然不愿意看见全面且彻底的海禁。

林富的“四利说”主要是从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扩大军费来源等方面,来论述开放海上对外贸易的必要性。不过,无论是直接进行改革的吴廷举,还是对此进行理论论证的林富,其要求远不及之前的丘濬“民自为市”中的自由贸易思想。林富等人只是希望中央政府能允许外商到沿海地区进行贸易就够了。

而他们的愿望在隆庆开海之后便得到了实现,海澄月港的局部开禁和督饷馆的成立,给福建带来了可观的兵饷收入。作为持“开海禁、通有无”观点的代表人物,唐枢从嘉靖年间倭寇禁而不绝的现象分析入手,认为嘉靖倭寇的主要原因是海禁,而处理海寇问题应该尽快开放海禁。

在他看来,所谓海寇都是由原本从事私人海上对外贸易的海商转化而来,而其转化的直接原因就是明政府严苛的海禁法令,海禁逼使“商人失其生理,于是转而为寇”。针对这样的局面,他认为“寸板不许下海”的祖宗之法必须因势而改。

同时,他进一步论证指出,私人海上对外贸易对一国经济非常有利。一方面,它可以保证“开市必有常税”,通过征税来保证国家的军饷问题。另一方面,开海可以保证原有广大私人海外贸易的既得利益者的权益,从而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

因此持“开海禁、通有无”观点者强烈呼吁明政府开放私人海上对外贸易,认为开放海禁远比镇压海商来的重要和迫切。可以说,唐枢等人清楚认识到了嘉靖倭患的深层次原因,认清了私人海上对外贸易不可逆转的历史发展趋势,找到了解决问题的根本方法。

结语

明前期人们对于海上对外贸易的思考主要基于政治现实的思考。但可能正是因为清楚认识到海外贸易背后的政治含义,反而使他们忽视了其中真正的经济价值。

而明中后期一些知识分子的开放性思考虽然并未能到达现代意义上的“经济学”标准,但对于当时的海洋实践来说也是难能可贵的。当时的中国知识分子不仅思考海洋所带来的问题,也不断尝试在实践中去解决矛盾。

尤其是嘉靖之后,官员尝试的努力几乎每朝都有。这些努力虽然在当时的历史局限中力量微弱,但也无法轻视其对明政府海外贸易管理立法的影响,以及它对中国海上对外贸易乃至社会经济潜移默化的推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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