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唐代的封爵制度,唐代的爵位是否抢手?

爵,又称爵位,是国古代帝王对有血缘关系的亲族和功臣授予的一种称号,唐代的封爵制度是怎样的呢?下面知秀网小编给大家带来了相关内容,和大家一起分享。

电视剧《神探狄仁杰》中曾有这样一段剧情:还只是三品“小官”的狄仁杰把平南侯给判了死刑,将堂堂一位侯爷送上了断头台。不说这段剧情本身是否合乎情理,我们今天只来聊聊在真实的唐代,已经获得爵位的人是否就真的没有保命特权,以至于能被一位三品官员夺了性命。

一、唐代封爵制度与受封群体

作为中国政治体制中的一大基本制度,封爵制度早在先秦时就形成了自己的一套体系。发展到唐代,爵位被发展为九等,成为帝王拉拢权贵,巩固皇权的一大利器。而获封的众人总的来说都拥有较高的社会地位,成为社会中的一个特殊群体——封爵贵族。

详细说来,唐代的爵制继承了隋朝的爵制,有国王、郡王(嗣王)、国公(非宗室一般只授予国公以下爵位)、郡公 、县公、县侯、县伯、县子和县男九等。这些爵位的品级依次为正一品、从一品(郡王与国公同品级)、正二品、从二品、从三品、正四品上、正五品上、从五品上,食邑从一万户到三百户不等。不过他们虽有食邑,却并不能真的前往封地“自治”,也不能真正获得对应的经济收益,只能继续待在皇帝“眼皮子底下”做个“光杆司令”。

从受封者来看,唐初主要是宗室和功臣。且由于许多宗室也是功臣,所以他们受封的爵位等级也较高。唐太宗、唐高宗时,受封者也主要是宗室和功臣。还因为宗室还常任刺史 、都督等,所以其爵位也颇高。可到了武后时期,武则天大肆屠戮宗室而分封武家子弟,所以这一时期封爵制度遭到了一定程度的破坏。

唐中宗时,李唐国祚虽复,但因为中宗的大量追封和新封,爵位一时间成了不值钱的“白菜”。睿宗、玄宗两代虽努力整改,使得受封宗室减少,但地方节度使、宦官获封爵位却日益增多。宦官获得爵位,如此骇人听闻的事情都发生了,我们也就不难想象中晚期李唐的爵位到底经历了怎样的贬值。

二、唐代封爵贵族的法律特权

可话又说回来,有爵位毕竟是有爵位,不同于一无所有的普通人。虽然因为滥封而使爵位贬值,唐代的封爵贵族还是拥有一定特权,尤其是涉及生命安全的法律特权。

我国自古就有“刑不上大夫”的传统。而在唐代,封爵贵族也享受着特殊的死刑审判程序。唐律划分了八大普通死罪。而封爵贵族若是犯此八种之一,司法官员不能直接拷问封爵贵族,也不能直接进行审判,而是要将其所犯罪行、应定罪名,以及此人的爵位身份一并汇报给皇帝。随后皇帝会让公卿们在尚书省就此召开会议,讨论此人是否应该被定罪。在“刑不上大夫”的传统下讨论封爵贵族是否有罪,其结果可想而知。所以要想一个三品官员凭一己之力就斩首一位平南侯,在唐代基本是不可能的。

且不仅封爵贵族本人有免死罪的机会,其亲属也有一定的几率免除罪状。《名全律》规定,爵位在五品以上的封爵贵族,其近亲在犯八种死罪之一时也不会被司法官员直接定罪,而是被呈送给帝王,由皇帝亲自裁决。

当然,唐律所规定的八种死罪还是较为少见的。因而朝廷还赋予了封爵贵族及其亲属更加普遍的减刑特权。只要其罪行未超过流放这一等,那么直接罪行减一级。譬如本该流放三千里的人直接变成徒刑三年。

除了在量刑环节具有特权,封爵贵族在执行处决时依然有特权。当他们被正式定罪后,封爵贵族往往并不会真正服刑。因为他们可以用钱赎罪,或用官品来抵罪。罪行较重时,他们甚至能直接用整个爵位来抵罪,也就是所谓“除名”。而即便被除名了,他们也不会变成一无所有的平民,只是回到受封之前的身份。

此外,若是低级封爵贵族冒犯高级封爵贵族,乃至奴仆伤害封爵贵族,那么罪犯受到的处罚一般都会比律法所规定的更重。不过若是犯了谋逆等十恶不赦的大罪,或者伤害亲属,尤其是长辈,那么其封爵贵族的身份也会毫不管用。

三、唐代封爵的有限

毫无疑问,唐代爵位虽越来越不值钱,但其还是能带给受封者不少利好。所以包括宦官在内,许多人才对此趋之若鹜。可有趣的是,即便唐代中后期宦官炙手可热,唐代在给宦官封爵时还是坚持着既定制度。

前面说到,受封者虽都有食邑,但并不能从中获得收益。而只有少数人能额外获得“食实封”,也就是真正能获得经济收入的封地。可即便是受宠如高力士,在安史之乱前已是齐国公,却没有一户食实封。马存亮、梁守谦等担任过神策中尉的宦官只有三百户食实封。大宦官仇士良一生终获五百户食实封。而堪称唐代宦官巅峰的李辅国,终其一生也不过食实封八百户。

有学者曾统计,有唐一代有官职的宦官大抵只有16%兼有爵位。换句话说,虽然唐代宦官获封爵位是李唐封爵制度的一大特征,但获封者的相对数量还是较小的。纵使他们有爵位,若不是高品级的,那么能从中获得的利益也十分有限。若是皇帝真的想对这些封爵贵族做点什么,放权给一个在前朝掌握实权的三品官员,以夺其与亲属的人头,也是极有可能的。因而《神探狄仁杰》里的剧情,从某种程度来说也不是毫无根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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