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迎春是《红楼梦》里一个没多少存在感的千金小姐。各位一定都有所耳闻吧。
在《红楼梦》里,迎春的结局无疑是四春之中最惨的,按第五回中她的判词来看,她极有可能是在遭受丈夫家暴后去世的,她的悲剧诚然让人可怜,但如果我们深入分析她之所以会有如此悲剧的下场的话,就会发现,这同她有一个“好父亲”有很大的关系。
在小白看来,迎春之所以悲剧,主要有这两个原因:
第一个原因:迎春父亲贾赦无力或者不想偿还欠孙家的五千两银子,导致迎春的婚姻属于半嫁半卖
迎春的婚姻,从一开始,就没有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上,贾赦之所以将迎春嫁给孙绍祖,很大的原因是他不想或者无力偿还欠孙家的五千两银子。因为这一点,导致迎春同孙绍祖争吵时,都没有底气,由此可想而知,她在孙家的自然是没有地位的。
迎春的婚姻,很不被人看好,贾母一听到这事时,就不乐意,但一想到是长子贾赦的女儿,一想到贾赦对自己心有不满(说她偏心),于是她也没有加以劝阻。
而贾政,对迎春的婚姻,却是极力的反对,原因很简单,就是他深恶孙家的为人,孙家的先祖原是贾府的门生,当日之所以巴结贾府,是因为他们有解决不了的困难。而只要我们熟悉一下《红楼梦》,就会发现,在贾府的重大活动中,比如秦可卿的葬礼、贾母的八十大寿,孙家均未参加;从这似乎能够看出来,孙家的为人,是势力的、是忘恩负义的、是不可交的,但迎春的父亲只图自己享乐,自想着了却那五千两银子的事,而完全不顾及女儿的幸福与否,这是迎春遭受孙绍祖欺凌最本质的原因。
贾迎春,人称“二木头”,是一个和事佬;是一个得过且过没有一点架子的庶出小姐;她的奶妈拿着她的首饰典当去赌钱,她的丫鬟知道后,替她着急、替她出主意,但在她看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于是在迎春的房里出现了可笑的一幕,那便是她的丫鬟绣橘同她奶妈的儿媳妇争吵她完全不理,自个儿看起了《太上感应录》的书。
贾迎春,以“救人救难”为宗旨,她懦弱,作为一个小姐,连本分也守不到;而能让迎春这样一个不多事的人,都看不下去孙绍祖的行为,可见,他做的事有多么的不堪,上至媳妇,下至丫鬟,全部淫遍,这便是她父亲为她选的好人家。
第二个原因:孙绍祖的年少气盛,风光无限,因此,他的眼里容不下贾府这样日渐衰败的豪门
如今孙家只有一人在京,现袭指挥之职,此人名唤孙绍祖,生得相貌魁梧,体格健壮,弓马娴熟,应酬权变,年纪未满三十,且又家资饶富,现在兵部候缺题升。
孙家,同贾府一样,其祖先军功出身,到了孙绍祖这,似乎并没有衰败的迹象,从一个军官的角度来看,孙绍祖诚然是优秀的,他相貌魁梧,体格健壮,弓马娴熟,应酬权变,在不到三十岁的年纪,却掌握着实权,似乎还会有晋升的空间,这样一个年轻气盛,前途一片大好的人,又怎么会在乎贾府这样一个衰败的侯门呢?
正如迎春同他争吵时他说的:
当日有你爷爷在时,希冀上我们的富贵,赶着相与的。论理,我和你父亲是一辈,如今压着我的头,晚了一辈。又不该做了这门亲,倒没的叫人看着赶势利似的。’
一人在京的孙绍祖,没有长辈的管教,完全不懂礼仪,其言语之间的荒诞似乎正应了贾政当日对孙家的厌恶,我们可以回想一下贾政说过的话,当日孙家因遇到了解决不了的事而巴结贾府,然而到了如今,在孙绍祖口中,却成了贾府巴结孙家了,此话说的,无耻至极;孙绍祖在家里的淫糜行为,似乎比贾珍更甚,这样一个人,又怎么会在乎迎春这个庶出的落败的贾府小姐呢?
小结:
在《红楼梦》第五回中,在迎春的判词中,似乎就明确的说出了迎春的悲剧: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金闺花柳质,一载赴黄粱。
也许许多朋友对“子系中山狼”不是很了解,其实这里面有一个寓言故事:
赵简子在中山打猎,一只狼中箭而逃,赵在后追捕。东郭先生从那儿走过,狼向他求救。东郭先生动了怜悯之心,把狼藏在书囊中,骗过了赵简子。狼活命后却要吃救命恩人东郭先生。比喻恩将仇报,没有良心。
在迎春的判词中,无疑说的就是孙家了,当日孙家有难,求助贾府,在贾府的帮助下才度过了难关,而随后,却忘恩负义,不再联系;孙绍祖是孙家的后代,所以才会说“子系中山狼”;而“得知便猖狂”就更容易理解了,其小人得志之意很是明显,也因此,迎春这样一个在贾府做小姐时就守不了本分的懦弱女子,注定了其悲剧的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