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中晴雯死后留下了多少遗产?钱是从哪里来的

晴雯是金陵十二钗又副册之首,贾宝玉房里的四个大丫鬟之一。这是很多读者都比较关心的问题,接下来就和各位读者一起来了解,给大家一个参考。

《红楼梦》中的经济账是其中颇为有趣的一个话题,譬如第78回晴雯被诬以“女儿痨”,遭强行撵出大观园,其后溘然长逝,又被贪财的哥哥嫂子拉到城外化人场烧掉,着实令读者为之一叹,而其中亦曾提到晴雯的遗产问题:

谁知她(晴雯)哥嫂见她一咽气,便回了进去,希图早些得几两银子发送例银。王夫人得知,便命赏了十两烧埋银子,又命“即刻送到外头焚化了罢!女儿痨死的,断不可留。”她哥嫂听了这话,一面得银,一面就雇了人来入殓,抬往城外化人场去化了。剩的衣履簪环,约有三四百金之数,她兄嫂自收了,为日后之计。——第78回

从此处可知,晴雯去世之后,留下的金银簪环以及衣裳之类,足值三四百两银子,这可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为了让读者对《红楼梦》中的银子购买力有一个清晰的认识,笔者试举一个刘姥姥的例子。

《红楼梦》第39回,正值史湘云做东办“螃蟹宴”,刘姥姥感念之前王熙凤二十两银子的慷慨相赠(第6回),特将自家地里的新鲜瓜菜运了一车来,送到荣国府,期间刘姥姥恰好听闻了这场螃蟹宴,于是她当着周瑞家的、平儿的面,掰着手指头算了一笔账:

刘姥姥道:“这样螃蟹,今年就值五分一斤,十斤五钱,五五二两五,三五一十五,再搭上酒菜,一共倒有二十多两银子。阿弥陀佛!这一顿的钱,够我们庄稼人过一年了。”——第39回

也就是说,按照《红楼梦》背景年代的购买力,京都近郊的农户人家一年的生计花费也就是二十两银子,晴雯去世后留下的三四百两银子,足够普通人家十几年的花费,这着实有些夸张了。

晴雯在荣国府不过是个二等丫环,一个月的月例只一吊钱而已,一吊钱说得明确些就是一千钱,实际购买力还不足一两银子。

换言之:即便晴雯一分钱都舍不得花,从进入贾府为奴的第一个月开始就攒钱,那么要积攒三四百两银子,至少也需要二三十年的光景。

晴雯工资并不高,她是怎么留下三四百两之多的财产的呢?从严谨客观的角度来看,晴雯留下的三四百两银子,并不完全是银两,其中包含衣裳、簪环首饰等物品,作者曹雪芹在描写晴雯之死时,俨然自行将这些衣裳、簪环折现,认为总共加起来应有三四百两银子的数目。

而在这个基础上,我们来分析下晴雯的收入来源。除了上面提到的每个月一吊钱的基础月钱,晴雯应当是有其他收益的,譬如主子们时不时的赏赐,比如第26回,丫环佳蕙曾讲述过晴雯的“额外收入”:

佳蕙道:“就像昨儿老太太因宝玉病了这些日子,说跟着服侍的这些人都辛苦了,叫把跟着的人都按着等儿赏他们......我心里就不服,袭人哪怕她得十个分儿,也不恼她,原该的。说良心话,谁还敢比她呢!可气晴雯、绮霰她们这几个,都算在上等里头去,仗着老子娘的脸面,众人倒都捧着她去,你说可气不可气。”——第26回

从佳蕙这段不服气的话语中可以看出,做贾宝玉的丫环可是一项肥差。

贾宝玉是荣国府的活龙,贾母、王夫人的心肝宝贝,贾宝玉每生病又痊愈一次,贾母都会论功行赏,给照顾贾宝玉的丫环给予一定的奖励,而从佳蕙的嫉妒不忿中可以看出,贾母赏赐的力度应该是不小的,或是银钱,或是实物(衣裳、首饰等)。

除此之外,晴雯作为二等丫环,同时又深得贾宝玉喜欢,她的出场费也是不低的。何为“出场费”,即丫环替主子转送物事,往往会从收物人那里得到一定的小费,这一点《红楼梦》中有很多描写。

比如还是第26回,佳蕙奉贾宝玉之命,去潇湘馆给林黛玉送茶叶,就收到了林黛玉的大方打赏:

佳蕙对小红笑道:“我好造化!才刚在院子里洗东西,宝玉叫往林姑娘那里送茶叶,花大姐姐交给我送去。可巧老太太那里给林姑娘送钱来,正分给她们的丫头们呢。见我去了,林姑娘就抓了两把给我,也不知多少。你替我收着。”便把手帕子打开,将钱倒了出来。——第26回

再有第45回,薛宝钗关心林黛玉的病情,命一个老婆子送燕窝去潇湘馆,再次得到林黛玉的打赏:

就有蘅芜苑的一个婆子,也打着伞,提着灯,送了一大包上等燕窝来,还有一包子洁粉梅片雪花洋糖......黛玉听说,笑道:“难为你,误了你发财,冒雨送来。”命人给她几百钱,打些酒吃,避避雨气。那婆子笑道:“又破费姑娘赏酒吃。”说着,磕了一个头,外面钱,打伞去了。——第45回

从林黛玉给佳蕙、婆子的打赏中,可以看出另一个信息:主子打赏的力度,跟奴仆的身份地位有一定的关系。

佳蕙不过是怡红院的一个小小丫环,况且林黛玉和贾宝玉从小青梅竹马,关系亲密,所以打赏佳蕙的时候,显得很随意,随便抓了几把钱打赏给丫环佳蕙。细想之下,一把能抓多少钱?无非几十钱而已,这抓的几把钱加在一起最多也不会超过一百钱。

反观林黛玉对蘅芜苑的婆子,则态度大不相同。因为薛宝钗亦是客居贾家,婆子来送燕窝,一方面是薛家奴仆,有客人赠物之嫌,另一方面是婆子年长,随便打发不合礼数,故而林黛玉一下子就赏了几百钱——跟给佳蕙的赏赐,完全不是一个级别。

放在晴雯身上,她的身份则更加复杂特别。晴雯本是贾母的丫环,后被送去服侍贾宝玉,甚至贾母有培养晴雯做贾宝玉侍妾的深层考量;同时,怡红院众多丫环中,晴雯是除袭人之外,贾宝玉最欣赏的丫环,她的风头一度和一等丫环袭人比肩。

因此在贾府的工作过程中,晴雯传递物事受到的打赏,一定是远远高于其他人的。包括一些婆子媳妇,想要安排自家女儿进怡红院工作,最先讨好的就是晴雯这样的丫环。

比如第61回,晴雯要吃芦蒿,厨房管家柳家媳妇着急讨好,忙问“要肉炒、鸡炒”;而对于前来索要一碗鸡蛋羹的司棋,柳家媳妇则能推就推,一会儿称没有鸡蛋,一会儿又说鸡蛋不够用,要留着做菜上的浇头,为何?因为柳家媳妇想要安排自家女儿柳五儿去怡红院工作,所以得讨好晴雯。

因此,晴雯可谓是丫环中的“小姐”,她虽然是丫环身份,但体面远胜其他人,这就注定了晴雯能通过这样的身份,获得很多隐性的收益,尽管书中并没有明确点出这一点,但读者自己要想到这一层。

比如第36回金钏死后,贾府中的婆子们想要安排自己女儿去补这个大丫环的缺儿,于是纷纷给王熙凤送礼,王熙凤也是个精明奸诈之人,她有意一直拖着这件事,等到众人把礼送的差不多了,才去向王夫人提这件事,因此赚了一笔小财。

而对于晴雯而言,像柳家媳妇这样求她办事的人着实不少,即便不收钱,收点簪环之类的礼物定是有的,人情世故是不可避免的,而这也构成了晴雯的收入之一。

另外,贾家这样的豪门贵族,每逢过年过节,请客唱戏,赏赐金银锞子都是常事,晴雯作为一个有体面的丫环,收到的节日赏赐应也是上上份儿。

综上所述,若是细细论来,晴雯虽然每个月的月钱并不多,但她有很多额外的收入,甚至这些额外的收入才她财产的主要来源,涵盖月钱、节日赏赐、主子打赏、收礼等等方面,由此观之,她临去世时,能攒下三四百两银子的收益,亦不值得大惊小怪。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