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里有一对最奇的男女:守备公子和张金哥。 说到这个大家都会想到什么呢
秦可卿死后,王熙凤在协理宁国府时,替馒头庵的姑静虚悄悄地办了一件事,私下得了3000两银子,却害死了2条人命,这两条人命就是自杀的张金哥和守备公子。
张金哥的父母为何害怕与长安守备打官司?曹雪芹:悔婚有罪。
一、张金哥的父母攀附权贵要悔婚,长安守备不同意。
老尼便趁机说道:“我正有一事,要到府里求太太,先请奶奶一个示下。”凤姐因问何事。老尼道:“阿弥陀佛!只因当日我先在长安县内善才庵内出家的时节,那时有个施主姓张,是大财主。他有个女儿小名金哥,那年都往我庙里来进香,不想遇见了长安府府太爷的小舅子李衙内。那李衙内一心看上,要娶金哥,打发人来求亲,不想金哥已受了原任长安守备的公子的聘定。张家若退亲,又怕守备不依,因此说已有了人家。谁知李公子执意不依,定要娶他女儿,张家正无计策,两处为难。不想守备家听了此言,也不管青红皂白,便来作践辱骂,说一个女儿许几家,偏不许退定礼,就打官司告状起来。那张家急了,只得着人上京来寻门路,赌气偏要退定礼。我想如今长安节度云老爷与府上最契,可以求太太与老爷说声,打发一封书去,求云老爷和那守备说一声,不怕那守备不依。若是肯行,张家连倾家孝顺也都情愿。”
从这段话中可以看出,张金哥的父母为了攀附权贵,想要把女儿张金哥嫁给长安知府的小舅子李衙内,因为女儿早已与长安守备的公子有了婚约,按照规定,张家要先退婚,才能把女儿嫁给李衙内。但是长安守备不同意退婚,执意要与张家打官司,张金哥的父母害怕与长安守备打官司,特意来京城寻求门路。
按照明清时期法律的规定,依照六礼订婚的男女,规定收受聘礼后,不管男方家还是女方家悔婚,都要处杖刑。如果是男方家悔婚,女方家不必退回聘礼。如果是女方家悔婚,男方同意后,需要返还聘礼。如果女方家悔婚,男方不同意,女方悔婚不成立,婚约依旧有效。
如果按照这个规定,张家悔婚,长安守备家不同意,这个婚约依旧有效。正是因为如此,张家才希望到京城寻求门路,最后静虚找到了贾家,借王熙凤的手替张家摆平了此事。因为贾家的书信,长安节度使插手此事,长安守备只得同意张家退婚。
不曾想张家却养了一个有情有义的女儿张金哥,她听说父母为了攀附权贵李衙内悔婚,逼着长安守备家退婚,就自杀了。张金哥死后,长安守备家的公子也殉情而死,这件事死了2个年轻人,王熙凤却因此事私下得了一笔银子,这也是王熙凤的罪状之一,当然这已是后话了。
二、曹雪芹:李衙内强娶张金哥有罪,张家为攀附权贵悔婚也有罪。
根据《清律》规定:“凡豪势之人,抢夺良家妻女,奸占为妻妾者,绞。配与子孙、弟侄、家人者,罪亦如此。”
按照这个规定,结合张金哥的案子,可以看出作者曹雪芹在写张家悔婚这个故事的时候,除了写张家父母的趋炎附势嫌贫爱富外,还暗写了当时社会制度下对悔婚和强娶良家妻女的严惩。
李衙内是长安知府的小舅子,仗着姐夫的势力,要强娶张金哥。张家虽然有钱,也希望攀附权贵,也愿意把自己的女儿张金哥嫁给李衙内,但女儿张金哥已经与长安守备家的公子有了婚约,不退婚,断然不能嫁给李衙内。长安守备家听说张家一女许两家,要与张家打官司,李衙内那边坚持要娶张金哥。
在这种情况下,张家虽然害怕与长安守备打官司,却也不得不打官司,结束这个混乱的局面。于是张家靠静虚的牵线搭上了王熙凤,靠贾家的关系摆平了此事。
事实上,按照《清律》规定李衙内强娶良家妻女,应该以绞刑处置。因为长安知府是李衙内的姐夫,他才无所顾忌,公然强娶张金哥。
其实,如果不是王熙凤假借贾琏的名义给长安节度使云光写书信插手此事,长安守备这场官司未必会输,张家和李衙内未必会赢,张金哥虽然受到了羞辱,但也不一定自杀而死。正是因为王熙凤的插手,在长安节度使云光的过问下,张家赢了官司,长安守备无奈同意退婚。
张金哥是个重情重义的女孩,她明知父母这样做不对,却也无法阻止,只能坚持自己的心意,宁死也不肯嫁给李衙内。张金哥死后,张家父母应该是最后悔的人,人财两空。
按照《清律》的规定,即便是像长安守备家公子与张金哥有婚约,遇到张家悔婚,若长安守备家不打官司,而选择强娶张金哥,要依照强娶律减二等,但也要受到严惩。何况是与张金哥没有任何婚约关系的李衙内,他如果仗势强娶张金哥,即便是张家同意,长安守备家也可以状告他和张家。
可见,正是因为明清时期对婚约和悔婚有这样的规定,张家悔婚后才害怕与长安守备家打官司,才托静虚寻求贾家的帮助。作者曹雪芹生活在清朝,对这些规定应该是深知的,所以才写了张家悔婚的故事。
其实,书中悔婚的还有一个人,那就是柳湘莲。因为按照《清律》规定,男方悔婚,女方不需要同意,只是不用退还聘礼,因此尤三姐只能同意退婚并返还那把鸳鸯剑。女方悔婚,如果男方同意,需要退还聘礼,如果男方不同意,婚约依然有效,这也是张家害怕与长安守备打官司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