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宋婚姻有何特征?社会背景是重要影响因素

唐宋时期是我国婚姻史上重要的转型期,下面知秀网小编给大家带来了相关内容,和大家一起分享。

婚姻是古往今来永恒的话题,中华上下五千年历史,从古代律令中的婚姻规定到现今的婚姻法,都向人们展示着婚姻的发展。我国古代的婚姻在继承之前观念的基础上,往往衍生出新的制度,随社会不断变化,为产生下一种制度或观念提供可能。

随着社会的发展,科举制度逐渐完善,由“士庶不婚”到“婚姻不问阀阅”、由“尚姓”到“尚官”,都显示唐宋婚姻的承继与演变。细细研究唐宋的婚姻史,发现这两个朝代的社会背景对婚姻的特征有着明显的影响,这也是当今婚姻法不断革新的根本原因。

一、唐宋婚姻的演变

01.唐宋婚姻变化的推手——社会背景

在我国的唐宋两朝,社会逐渐发展,宋朝被誉为我国古代商品经济高度发展的时代,基于此,婚姻演变成为历史必然。唐朝建国之后,农业、商业和手工业全面发展,更是出现了贞观之治的盛景。到了宋朝,城镇经济快速发展,市民阶层逐渐扩大,社会财富不断增加,人们越来越追求财富。唐宋两代不断发展的经济水平,为婚姻的演变提供了强大的物质基础。

唐宋两代的社会结构不断变动,婚俗事宜也随之改变。唐王朝自建国以来,先后修订 《氏族志》以及《姓氏录》,对门阀士族阶层逐渐打压,对庶族地主阶层进行扶植,社会的结构以及传统的观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尤其是在经历了安史之乱、唐末战争等战乱后,社会的构变化更是天翻地覆,甚至在当时有很多地主阶级或平民都翻身成为当权官僚,在这样的社会大环境下,“士庶不婚”的婚姻规制也逐渐松弛。到了宋朝时期,人们对越来越重视现实,为婚俗变化提供了良好的客观环境。可见,社会的变革对任何一方面都会产生影响,无论是官僚阶级,还是平民百姓。

唐朝和宋朝是我国科举制度高度完善和发展的时期,在此期,婚姻论财的观念初具模型。科举制度的发展,给了无数寒门子弟登科及第、步入仕途的机会。尤其是在宋代,科考官员扶摇直上,当时的百姓甚至有“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价值观念。在此背景下,宋代的婚姻观逐渐趋向于“不顾门户,只求资财”,婚姻与钱财逐渐联系起来。任何一种优势的发展必定会带来弊端,科举制度为唐宋选拨了人才,但是也助长了追名逐利的社会风气。

02.唐宋婚姻制度的变化——由开放到保守

在唐朝历史上,对族际婚是持推行态度的。唐朝支持族际婚主要体现在和亲制度上,唐朝和亲的频繁程度是历来少见的,著名的文成公主和亲,促进了唐蕃的友好关系。宋代在这一问题上就有所不同,宋代禁止族际婚。《宋史·太宗本记》中明确记载“禁西北缘边诸州民与内属戎人昏娶”,自此便断了汉唐“和亲”的惯例。虽然世人对于和亲的评价褒贬不一,但是不可否认和亲的历史作用。

在古代除了族际婚,还有一个值得一提的便是“收继婚”,即寡居妇女由亡夫的亲属继娶。这一婚俗不合礼法,早在先秦时期便遭到指责,但是在隋唐时期仍然存在这一现象。唐代对于收继婚已经有明确的法律进行禁止,但是收继婚仍然存在。可以看出唐朝对“收继婚”持宽容的态度。但是到了宋代,对收继婚的禁止达到了十分严格的程度。律法规定、舆论谴责,可见宋代对收继婚禁止的强硬态度。

对于婚俗,自古以来便有“异辈不婚”的说法,但是唐朝的异辈婚却络绎不绝,甚至在高级统治者中都存在不少异辈婚的现象。这些充分说明唐朝的异辈婚“浸以成俗”,甚至有徐氏姐妹分别嫁给太宗和高宗父子二人,从而导致皇室的辈分混乱。宋朝则不尽如此,宋代严格奉行辈分不可混淆的原则,对异辈婚严格禁止。以现在的观点来看,乱伦也是被社会所不耻的行为,宋朝对于异辈婚的禁止态度之坚决为后世所称赞。

03.女性的至宝——贞节

在我国古代婚姻的研究领域,贞节观念是较为重要的研究内容,迄今为止也有较多的研究成果。贞节有两方面含义:其一是指坚贞的节操。其二是指女性必须为男性保持身体的“洁”,专用于女性。在古代,女性婚后应该从一而终,婚前不可失贞,婚后应该与丈夫一起,不能在丈夫尚在时改嫁。贞节观念从先秦时期开始萌生,到明清时期达到高峰,可以看出贞节观念是由弱到强的逐渐演变的。贞节无论对于古代女性还是现代女性都是重要至极的。

唐朝作为盛极一时的封建王朝,拥有近三百年的统治历史,其自身的发展对社会的变化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虽然唐朝的贞节观念总体较弱,但是拆分开来分析,唐朝前后时期的贞洁观念是有很大差异的。唐朝初期,女性对于贞节的认识相对淡薄,但是到了后期,贞节观便有所增强。

宋朝的贞节观念相比于唐朝而言逐渐严格,贞节观念也逐渐渗透到当时社会各个阶层。北宋时期,法律允许女性改嫁,也支持女性再婚,虽然当时已经有理学家提倡守节,但在当时并未掀起风浪,对贞节的认识也相对宽泛。到了南宋时期,随着理学的发展,理学观念深入影响各阶层群众,贞节观念也越来越强。

二、唐宋婚姻的承继

01.婚姻的缔结——两性之好

我国古代礼法注重婚姻的意义,唐代律法更是注重礼法,对婚姻家庭的体系进行法律规范,并被宋代沿用。经常看古装剧的人可以发现,古代婚姻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唐代明确规定“男不自专娶,女不自专嫁”。宋代也沿袭这一礼法,唐宋时期甚至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记入法律体系。虽然这样做合乎礼法,有利于发扬我国的礼数,但是这对自由婚姻不利, 多少有情人无法终成眷属。

我国自古沿用至今的婚姻法律便是“同姓不婚”。古代素有“男女同姓,其生不蕃”的说法,所以严令禁止同姓为婚,唐宋依旧继承这一传统。这一规定的实施有利于家族辈分的区分,符合常规伦理。即使在当今社会,对于“近亲结婚”也是持禁止态度的。这样的规定对维护封建宗法关系有很大的作用。而且从现代遗传学角度来看也是有利的,可以有效避免近亲结婚带来的疾病困扰,为人类婚姻的有序发展做出贡献。

除了父母之命和同姓不婚,我国唐宋的律法还明确规定:在丧期、服刑期间禁止成婚。虽然现今社会对于这一规定没有十分明确,但是在民间,百姓仍然自发沿袭这一习俗。这一礼俗具有极强的人性化理念,有利于养成良好的婚姻习俗,也充分体现出对先祖的敬重。

02.婚姻的解除——好聚好散

唐朝的法律明确规定了解除婚姻的三种情况:妻范“七出”而无“三不去”者;义绝 ;和离。《唐律疏议》中记载到:“若夫妻不相安谐而和离者,不坐”,不难看出,唐朝对于解除婚姻制度已经相当合理化,初步展示出现代化婚姻的雏形。另外,根据《唐律·户婚》所写“诸夫丧服除而欲守志,非女之祖父母、父母而强嫁之者,徒一年”,虽然这项规定限制女性再嫁,但是并非严格禁止。宋代对于离婚和改嫁的观点沿用唐朝律法,在一定程度上赋予了女性权利,对于再嫁也给出了一定的宽容。

三、唐宋婚姻变化的评价

01.唐宋婚姻变化具有进步意义

唐宋两代在婚姻观念上有很大的进步性。在唐朝前期,受到南北朝时期的姻习俗的影响,婚姻的门第观念很强。但是到了唐朝的中后期,独特的社会发展方式基本形成,科举制度也有了明确的规定,婚姻中对门第的重视程度已经逐渐减轻。另外,唐宋两代在婚姻制度方面也有很多的先进之处。唐朝时期《户婚律》的颁布施行,对当时的婚姻实态进行了调整。最后,唐宋两代在婚礼的实施上有所提升。唐宋时期婚礼多有创新,对婚礼的礼仪进行了简化。正是这些具有进步意义的改变,为后世的婚姻礼俗留下宝贵的财富。

02.唐宋婚姻变化也存在弊端

唐宋的婚姻礼制虽然有所改进,但是仍处在封建情况下,并未触及根本,尚且存在很多弊端。当时婚制中的财富婚姻、政治婚姻的存在给社会造成了较差的影响。

四、总结

婚姻自古以来便备受重视,社会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婚姻,因此,对婚姻的研究也备受历史学家和法律学家的关注。婚姻的制度和观念是在传承中发展,在发展中传承的,对唐宋时期的婚姻的研究也有利于当代对于婚姻的思考。随着当今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婚姻的不稳定性有所增加,在此时期对唐宋婚姻进行分析有利于促进婚姻的和谐稳定。唐宋时期的婚姻制度和观念是当时社会发展的缩影,值得一探。唐宋两代的婚姻继承与演变充分体现着我国人民“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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