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县令与县官是什么官职?谁的权力更大?

在中国古代的长期传承与流变中,父母官一词,主要还是官为民之主。下面知秀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相关内容。

市井巷陌中,多流传这样一句口头语,那就是“县官不如现管”。这句口头语的意思是,职位等级很高的官员主要负责发号施令,真正落实到地方上,还是要靠那些基层官员去执行政策。

老百姓整日是要与这些基层官员打交道,对他们而言,大领导们遥不可及,却时常要顾及这些基层小吏的脸色。由此催生出这么一句口头语,比喻封建时期官场制度的黑暗。

在大家的认知里,古装剧里的县令与县官,职位等级应该不高,属于基层官员。那么,县官与县令到底有什么区别?县令相当于如今哪个部门领导,县官又有什么意思呢?

喜欢看古装剧的同学,应该对这样的桥段不会陌生。府衙外,有人击鼓鸣冤,县令大老爷穿好顶戴花翎大喊一声:“何人在门外击鼓喊冤?速速将其带上堂来。”

这个桥段在真实历史中应该不会发生,县令相当于该地的最高行政长官,不到万不得已,不会整日抛头露面,处理这些琐碎的事情。

电视剧毕竟是影视作品,算不得真,我们还是要从正统史料记载的内容,对这两个官职进行分析。

先来给大家简单介绍下,县令这个官职的由来与发展沿革。县令,起源于春秋时期的楚国。公元前704年,楚武王熊通发动战争,将楚国周边诸侯国权国全部打败,并吞占他们的领土。

为了扩大楚国实际地盘,楚武王熊通在这些“异地”,设置了“县”行政区域(邑地),任命朝中大夫斗缗为“县尹”。县尹就相当于县令,是当地的最高长官。

战国时期,礼崩乐坏,各诸侯国纷纷打着“伸张正义”的旗号,不断蚕食吞并周边的附属小国。久而久之,王君于本国疆土之外的其他区域,设置许多“县、“郡”,作为边防重镇。

“县”的最高长官就是县尹,拥有统兵,包括制定赋税政策等一系列生杀予夺大权。“郡”的最高长官,乃“郡守”(郡长)。

战国末年,乱世群雄纷涌迭出。随着战争的局势加快,除楚国之外,其余各国不仅在各边疆重镇设立县尹,还为其配置多个下属,有助于县尹统领边陲重地,以便于日后直接归属到中央所管辖。

其他各国并没有延续楚国设置的“尹”名,而是将其称之为“令”(即为县令)。(县令和县尹都是一个意思)

值得一提的是,战国时期的县尹,直接隶属于国君管理,是地方上的最高行政长官。郡守地位要略低于县尹,归其统辖,这便是郡县制的雏形。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嬴政先后攻灭六国,一统天下,建立秦朝。在李斯的提议下,秦始皇正式确立郡县制,把全国分为36郡,郡下设县,此时县属于郡,县令也成为郡守的下属。

汉承秦制,这套郡县制的行政理念,也在西汉前中期得以执行。东汉时期,随着整个国家的郡县变得越来越多,各职能部门过于臃肿,混淆行政划分。中央政府逐渐放宽了对于县尹和郡守的任命标准,企图精简机构。

只要一个地方有千户以上人口,就能划为一个普通县。满足500户的人口标准,便可设置郡,以此类推。

南北朝时期,各个国家之间连年征战不休,一个政权延续时间还不超过10年。“前辈”遗留的行政管理体系,并不适用于“后辈”。此时,各国的皇帝称呼县尹为县令,逐渐撤销郡守一职。

隋唐二朝沿用东汉时期的“三省六部制”,把天下各县令分为上、中、中下、下,共四等。长安、洛阳这些大城市的县令地位非同小可,其他偏远州县的县令,地位品阶则是往下递减。

《姜謩墓志》:“隋文受禅,授秦王右府司兵,迁长史东阁祭酒,除博州清平县令。”

《隋书.百官志》载:“(开皇)十四年……改九等州县为上、中、中下、下,凡四等。”

宋元时期,因为政府机构,包括行政体系过于臃肿不堪,逐渐采取官职与实职分离。县令逐渐只有虚名,开始被中央直权所替代,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清朝。

《元史.百官志》载:“上县,秩从六品,达鲁花赤一员,尹一员,丞一员,簿一员,尉一员,典史二员。中县,秩正七品,不置丞,余悉如上县。”

《宋史.职官志》载:“故三省、六曹、二十四司,类以他官主判,虽有正官,非别敕不治本司事,事之所寄,十亡二三。”

说完了县令的由来,再来简单介绍下何为县官?

《史记·绛侯世家》曾有记载,县官是天子,也就是皇帝的另一种称谓。

《史记·绛侯世家》司马贞索隐:“县官谓天子也。所以谓国家为县官者

魏晋时期,县官代称一个县的长官,属于县尹和县令的别称。民国时期,由县里群众民选出来的一县之长又被称为知事。如今各个县的最高行政领导统称为县长,县的一把手为县委书记,二把手为县长,负责平时的政务。

随着社会制度与行政机构体系的越来越完善,如今各个县还有县人民代表大会、县人大,下辖县政协常务委员会,及其他副主任、政协主席、副主席等职,领导一言堂的现象再也不复存在。

封建时期,无论是县令还是县官,手中都握有极大的权力,说是一方“土皇帝”,也是丝毫不为过。除了县令县官之外,宋元时期,一个州县还会有知县和知府的存在。

知县和知府主要就是宋朝吸取了五代十国,政权更换频繁的前车之鉴,三省、六部、二十四司都有正式长官。

县令与知县、知府,大多都是由朝廷委派官员前往地方任职,或者是通过科举考试脱颖而出的优秀人才,前往地方历练,此举也是尽力避免官官相护的现象。

总的来说,县令和县官只是称呼不同,地位和品级一样,权力也就一样。只是属于两种称呼,其实是一个概念。春秋时期,一个地方会有县,到了战国时期,县下辖郡。只有上大夫,才可被王君任命为县尹(县令)一职,妥妥的封疆大吏。

县官也同样如此,只是随着每个国家与封建政权,对于各地的最高行政长官称呼不同,从而催生出县官和县令两种不同的称谓。

同学们若要区分县令和知府、知县之间区别,大家只要记住一点,县令包括县官,拥有征兵和统兵权,知县、知府负责当地政务及其他琐碎小事,并不具有任何兵权。

另外,县令是这个州县最高长官才能称呼正式官名,知府与知县只是地方官员品级达到一定标准,便能称呼的非正式名称。

这就好比我们去区政府或者街道处办事,遇上每个工作人员,都会客气地称呼他们一声“领导”。这是为了区分实职与官职间的不同之处。

如此说来,县令和县官都是地方上县级行政区域最高长官,俗称一县之长,职权和地位上本质是相同的。

随着辛亥革命的爆发,北洋政府成立,封建帝制完全消失在历史长河中,县令、县官这一封建产物也被遗弃。

现在的各县领导,虽然被称呼为县委书记和县长,属于地方的领导官员。可今时非同往日,人民早已当家作主,政府干部也会多多听取民意,与旧社会自是不可同日而语了。

古时候的县官就相当于如今的县长与县委书记,二者合而为一的职务,负责一县的军务、政务等其他事情的管理。

不过古代这些官员,大多是为皇帝和某个权力部门服务。现代的官员通通是人民的公仆,二者之间的区别可就大了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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