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讯制度是古代法律体系特殊的一环,在唐朝时,刑讯的规则是怎么样的呢?下面知秀网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介绍,接着往下看吧。
封建社会中刑讯的发展是有一个过程的,对于刑讯也有着相应的规定。古代社会人们的思想尚处于较为保守的阶段,“刑讯”出现在法律体系中,也是为了维护国家统治的需要而产生的。
一、刑讯的发展历史
1、刑讯的出现与发展
周朝就已经有刑讯了,春秋时期礼乐崩坏,西周的不可用酷刑的界定在这个时候被人们淡忘,但是还没发展到不可以收拾的滥放重刑的程度。
秦朝是刑讯擅用的主要朝代之一,奉行法家的秦,以严刑峻法来统治国家,完全达到了无可忍的地步。正是刑讯的大量使用,最终导致了秦朝末年农民起义,中国第一个大一统的朝代秦朝只经历了3世就灭亡了。
2、秦朝之后,刑讯逐渐减轻
可以说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的思想越来越进步,行为也越来越文明,刑讯开始慢慢减轻。汉文帝时废除了肉刑,魏晋南北朝及隋朝都在减轻刑罚。唐朝时刑讯制度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刑讯有了自己更完备的规定。唐朝《通典》记载,人既然群居在一起,一定要保持更好的相互交流,不可能没有喜怒或是纷争,不过即使如此也应该将刑罚定得轻重不同。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唐朝统治者已经十分在意量刑的基础。
二、唐朝的刑讯制度到底有哪些特点
1、唐朝突破了前朝没有严谨规定的情形
唐朝之前的朝代在刑讯的方法、度量上没有任何规定。虽然都知道刑讯是一个与百姓与朝延有着重要关联的行为,但因为没有严谨的体系,所以在实行起来无章可循,最终使得刑讯没有达到应达到的目的。
唐朝律中对于刑讯的所有细节都有规定,比如怎样刑讯、什么时候可以实行刑讯,轻重与实行者的选择等等都有明确的规定。刑讯被清晰的记录在法典之中。
2、刑讯仍然是教化为目的
刑讯作为强制审讯的一种手段,不可以滥施,一旦失去控制,冤假错案将层出不穷,久而久之社会将越来越不稳定。有着如此弊端的刑讯,却还有着积极的作用,毕竟他的震慑性和严格性。
对于那些犯罪分子有着十分强大的审讯作用。唐朝深知刑讯的利与弊,特别拟定了刑讯制度,以现代人的眼光看,唐朝的刑讯制度处于“维护礼乐”的清明制度,甚至极具文气雅致的特点。
三、对于后世朝代的影响
1、奠定了谨慎对待百姓的态度
唐朝的审讯制度是以震慑为主,实施起来极为谨慎。正是这样的风格对于后世的影响极大,后世统治者从唐朝的刑讯制度中看到了谨慎运用严苛的手段对付百姓是一个非常积极的行为。
以唐朝的影响力,对于刑讯的态度也影响到了当时的整个世界,可以说唐朝的刑讯制度也推进了世界法治体系的建立和成熟。
2、无法跨越的社会特性
无论唐朝在刑讯制度上作了怎样的完善,后世朝代对此只是有了细微的修改,并没有质的变化。这与整个封建王朝的社会特性有关,封建王朝的社会特性决定了等级制度与思想的禁锢性无法跨越。
刑讯制度虽然被谨慎使用,甚至也会在一定条件下被弃用,但是在封建王朝中永远不会消失。即使唐朝也会出现酷吏,这是封建社会的必然。
刑讯对于维护古代的法律体系是有着积极的作用,这一具有浓厚的封建社会气息的法律行为是封建社会的特殊产物。作为统治者的工具,穷其手段来进行自己政权的稳固是一种必然。封建社会等级观、故步自封的思想等等,注定了刑讯制度会始终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