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苏州少儿医保报销范围
参保人就诊时所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有下列情形之一,先行支付现金的,自费用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内,可以凭有关单据和资料到社会保险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1、参保人在就诊前已办理门诊大病审核登记手续,并在指定医院就诊时所发生的门诊大病医疗费用;
2、参保人就诊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电脑故障或因少儿医疗保险证损坏等原因不能记帐的;
3、因急、危重病症在本市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救治的;
4、经本市少儿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或市社会保险机构同意转往市外医疗机构住院诊治的;
5、因在市外探亲、度假期间患急病在市外医疗机构机构住院,并已向社会保险机构办理登记手续的;
6、本市户籍少年儿童在市外定居时发生的医疗费用(限事先已向社会保险机构办理了异地登记手续的)。
办理材料
1、原始收费收据(六个月内有效);
2、费用明细清单;
3、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4、疾病诊断证明书;
5、本人少儿医疗保险证;
6、法定监护人的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当报销的现金不转入缴费帐号时);
2.苏州少儿医保报销比例
苏州儿童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准备主要分为三大块,即门急诊报销待遇、门诊特殊疾病报销待遇以及住院医疗保险待遇等,具体如下:
1、门急诊报销待遇
在一个自然阶段内,参保居民在在不同等级医院发生的门急诊报销待遇会有所不同。如在一级医院就医时所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其起付线的标准为800元,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并且还可以补助30%的门急诊医疗费用。
2、门诊特殊疾病报销待遇
特殊门诊主要包括的疾病有癫痫、糖尿病、红斑狼疮、血友病、癌症的放疗化疗和镇痛治疗、肾透析、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等。一般情况下,门诊特殊疾病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其起付线的标准为300元,最高支付限额和报销比例根据住院报销的标准进行执行即可。
3、住院医疗保险待遇
在一个自然年度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在不同等级医院就诊其起付线标准会有所不同,报销标准也会不同。如果住院医疗费用在18万元以下,在一级医院是不设立起付线标准的,可报销65%的医疗费用;二级医院的起付线标准为300元,可报销60%的医疗费用;三级医院的起付线为500元,可报销55%的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