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清代知县很感兴趣的小伙伴们,知秀网小编带来详细的文章供大家参考。清代知县每个月俸禄只有3两银子,古人是如何养活自己?
清代时期,知县官位的月俸禄并不高,只在3两银子左右。这看似微薄的官俸,使得大家伙都认为养不活知县自己。但是答案却大错特错,不论是清官还是贪官,他们都有各自的方法。
1.清官自有清官的用法
因为货币的本质是一般的等价物,所以我们就把银子换算成当时的大米。清代时期,除去灾荒年以及各地区的黑店,米价在10文钱左右1升,1升米则是1.5斤米。1两银子则是1000文钱。一个月3两银子,如果知县全拿去买米,就可以买450斤米。
而一个人一个月能吃掉多少米?所以知县还可以用许多余钱拿来买肉、买酒,改善改善生活。毕竟是十年寒窗苦读,好不容易考取的功名利禄。
就算一家口人再多,也是不成问题的,只是稍微吃的素一点。因为知县大多都有自己的田地,并且种菜这一技能对于除了王公贵族的每个古人来说,都是基础本领。即使是一小亩地,一年四季种的菜,菜农自己也根本吃不完。何况身为知县又怎会只有一小亩地?
在官场中,驱使衙役、捕头也都不用知县自己掏钱,因为他们都是吃国家粮饷的。
所以就算是清官,知县也能凭几两银子的月俸活得好好的。
2.贪官也有贪官的贪法
一些古代的知县,在考上功名后,感觉自己就像是天选之子,是文曲星下凡。为了区显自己与平头百姓不同的“特殊”地位,他们一味地追求荣华富贵。居住要大府邸、出行要大轿子、穿衣吃饭也都想天天锦衣、顿顿玉食。而这些又怎么可能只用区区3两银子办到?
于是乎,贪官的灰色产业链开始萌发。
贪污方法:“火耗银”
各朝百姓交税,有的时候是交粮食,有的时候则是交铜钱。而在清代的时候,政府收税是收白银。平民百姓们最大额也都只是碎银子,上交给官府后,官府得把碎银熔铸成五十两一个的大银锭,再交给清政府。
而碎银子在熔铸的时候会产生一些损耗,于是贪官们的发财方法来了。为了弥补这些损耗,他们故意让百姓们多交百分之二三十的碎银,甚至有地区要多交百分之七八十的碎银。可谓是贪得无厌。
一大批贪官们从火耗银中大捞好处,肆意敛财。不管百姓穷不穷、苦不苦,只管自己花天酒地、当小土皇帝。
总结
在古代当清官的读书人,大都是真正地把四书五经中的圣人之道当作了自己一生践行的理念。除非他们政绩十分突出,并且幸运地被欣赏。否则,清廉的他们很难在浑浊的官场中,既不行贿、也不送礼,就一路步步高升。这是属于时代的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