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太阳历和公历的故事
现在世界上通用的历法——公历,有人曾似是而非地称之为“西历”。其实,究其根源,这种历法并非产生于西方,而是产生于6000多年前的古埃及。
古埃及气候炎热,雨水稀少,但是农业生产却很发达。这是为什么呢?原来这与尼罗河的定期泛滥有着密切的关系。埃及的大部分国土都是沙漠,只有尼罗河流域像一条绿色的缎带从南到北贯穿其间。直到现代,埃及的的95%以上的人口也都集中在这条绿色的生命带中。因此,在希腊时代,西方人便把埃及称为“尼罗河送来的礼物”。古代埃及人更是将尼罗河视为“母亲河”。
尼罗河全长6648公里,同亚洲的长江、南美洲的亚马逊河和北美洲的密西西比河并称为世界最长的河流。
尼罗河发源于赤道一带,主流叫白尼罗河,从乌干达流入苏丹,在喀土穆和发源于埃塞俄比亚的青尼罗河汇合,流入埃及。
在埃及境内,尼罗河每年6月开始涨水,7至10月是泛滥期,这时洪水夹带着大量腐殖质,灌满了两岸龟裂的农田。几个星期后,当洪水退去时,农田就留下了一层肥沃的淤泥,等于上了一次肥。11月进行播种,第二年的3至4月收获。尼罗河还有一个特性,那就是每年的涨水基本是定时定量,虽有一定的出入,但差别不是太大,从没有洪水滔天淹没一切的大灾。这就为古埃及人最早创建大规模的水利灌溉系统和制定历法提供了方便。
古埃及人为了不违农时,发展农业生产,逐渐认识到必须掌握尼罗河泛滥的规律,准确地计算时间,这就需要有一种历法。他们在长期的生产实践中,积累了许多经验。
古埃及人发现尼罗河每次泛滥之间大约相隔365天。同时,他们还发现,每年6月的某一天早晨,当尼罗河的潮头来到今天开罗附近时,天狼星与太阳同时从地平线升起。以此为根据,古埃及人便把一年定为365天,把天狼星与太阳同时从地平线升起的那一天,定为一年的起点。一年分为12个月,每月30天,年终加5天作为节日,这就是埃及的太阳历。
埃及的太阳历将一年定为365天,与地球围绕太阳公转一圈的时间(回归年)相比较,只相差四分之一天,这在当时已经是相当准确了。但是,一年相差四分之一天不觉得,经过4年就相差一天。经过730年,历法上的时间就比实际时间推进了半年,冬天和夏天正好颠倒过来。再过730年,才能回到原来的起点。公元前46年,罗马统帅儒略·凯撒(又译朱利乌斯·凯撒)决定以埃及的太阳历为蓝本,重新编制历法。凯撒主持编制的历法,被后人称为“儒略历”。
儒略历法对埃及太阳历中每年约四分之一天的误差,作了这样的调整:设平年和闰年,平年365天,闰年366天。每4年置1个闰年。单月每月31天,双月中的2月平年29天,闰年30天,其它双月每月30天。
恺撒死后,他的继承人奥古斯都因为自己生在8月,便从2月中抽出一天加在8月上,使8月也成为大月,即31天,同时相应把9、11两个月定为小月,10、12两个月定为大月。经过这样的改动,各月的天数与今天使用的公历基本相同了。公元325年,罗马皇帝君士坦丁在一次宗教会议上,规定儒略历为基督教的历法,但没有规定哪一年是它的起点。到了公元6世纪时,基督教徒把500多年前基督教传说的创始人耶稣·基督诞生的那一天,说成是公元元年。“公元”的拉丁文的意思就是“主的生年”,用拉丁文A.D.表示。在这一年以前,称为“公元前”,英文的意思是“基督以前”,用英文B.C.表示。
儒略历虽然比埃及的太阳历进了一步,但回归年仍有11分14秒的误差,积128年又要相差一天。儒略历在欧洲通行了1600多年,至16世纪下半叶,历法上的日期比回归年迟了10天。比如,1583年的春分应在3月21日,历法上却是3月11日。此外,教会规定耶稣复活节,应在过春分月圆后的第一个星期日,由于春分已相差10天之多,耶稣究竟在哪一天“复活”的,也成了问题。因此,对儒略历作进一步的改革,已经势在必行。
罗马教皇格里高利十三世,在1582年组织了一批天文学家,根据哥白尼日心说计算出来的数据,对儒略历作了修改。将1582年10月5日到14日之间的10天宣布撤销,继10月4日之后为10月15日,所以1533年的春分又复归于3月21日;过去将4年置1个闰年,400年共计100个闰年,现在改为400年中有97个闰年,从而大体上弥补了11分14秒的误差。置闰的方法是:凡是逢百年那一年可以用400除尽的就是闰年,除不尽的就不是(如:1600年是年,1700年、1800年、1900年皆不是年,2000年是闰年)。后来人们将这一新的历法称为“格里高利历”,也就是今天世界上所通用的历法,简称格里历或公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通令,中国以格里历为国家历法,并采用公元纪年,但不废除农历。
当然,格里历也不是尽善尽美的,每月的天数仍然参差不齐,规则性不强,特别是每经过三千几百年还会有一天的误差。随着生产的发展和天文学的进步,这些缺陷将不断得到改进。
2.太阳历和公历的故事点评
“格里高利历”,也就是今天世界上所通用的历法,简称格里历或公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通令,中国以格里历为国家历法,并采用公元纪年,但不废除农历。当然,格里历也不是尽善尽美的,每月的天数仍然参差不齐,规则性不强,特别是每经过三千几百年还会有一天的误差。随着生产的发展和天文学的进步,这些缺陷将不断得到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