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刽子手和刀下留人很感兴趣的小伙伴们,知秀网小编带来详细的文章供大家参考。古代刽子手一听“刀下留人”为什么就停手?原因出在什么地方?
“刀下留人”这是在电视剧里经常听的台词,这四个字一说出来刽子手就会停下来,这也就意味着事情有了转折,可能会放了被杀之人,也可能就要重审案件了。这样一来真相才能浮出水面。
是不是“刀下留人”这四个字只是为了增加戏剧效果,制造电视剧的紧张性呢,其实不然,因为在古代“刀下留人”这四个字是有出处的,据史料记载最早的是出现在大宋代,而且是用法律明文规定的这一项,如果法场上被杀的人员在行刑前喊出了“刀下留人”这四个字刽子手必须得停手,不然后果是他们承受不起的。
宋代“十三字”的法律由来
《宋律》是整个宋代法律的集合,宋律模仿唐律而至,如果有什么错漏都要在编制,《宋律》最重要的也是最出名的就是《宋刑统》宋代之风盛行文,所以编纂宋律算是常有的事,在古代不像现在编撰这么方便,虽然生产力低下,但是在大宋代百姓的命却很值钱。
在宋代朝廷上不杀文官,在民间不是罪大恶极的人一般不会轻易斩杀,但凡法律第一条都是“杀人者死”,但是古代没有较高的刑侦技术在那个耳听不一定为虚,眼见也不一定为实的年代,除了证人就是仵作,验尸报告定人罪名,这样的冤假错案不了解有多少,只凭着断案人的主观意识评判案件是非常不负责任的,而且签字画押后,想要再审案确实很有难度,那些秋后问斩就像被判了死缓一样,更会因为时间较长,就算查出错来也没有再审的机会了。
于是宋太宗赵光义在法律编纂的过程中就命人在法律上加了一条十三字文“凡死囚临刑叫冤者,再勘问陈奏”这句话的意思是但凡死囚在行刑前喊冤,这样的人可以再上报审查一次。这条法律的出现也算是给那些审错的案子一个纠正的机会,老百姓和官员不同,因为官员要是被杀一般都是推出午门斩首,老百姓被杀头基本上是在热闹的菜市口。
菜市口人来人往,围观群众这么多,行刑的官员,众目睽睽下也不敢公然违背法律,到时候真的有死囚喊冤,大家可都是证人,刽子手听到必然是要停下来的,案件就可以进入“二审”阶段。
宋代的法律不仅规定死囚可以喊冤再审,也在律法中规定刽子手听到“刀下留人”这四个字一定要停手,要是不停手直接砍了下去就会承担后果严重的会以“杀人罪”论处,所以在古代当刽子手也是个技术活,既要有一颗强大的心脏,也要有下手时候的技巧,不然自己的前途和性命都保不住了,所以在行刑前刽子手就会反复确定被行刑者的情况以免出现冤假错案的情况,这才使得我们在电视剧里经常看见“刀下留人”的戏码。
真实案例解释十三字刑法运用
电视剧里的“刀下留人”是为了增加效果,但是在宋代这项法律颁布后出现了真实的案例,也因为这项法律救了一个无辜被冤枉之人,这个人名叫--王元吉。
王元吉本是一名读书人,年幼丧母,父亲孤苦于是在他成人礼后又娶了妻子续了弦,对于继母王元吉自问做到了儿子的本分,天冷帮母亲加衣,生病在床前侍奉汤药也算是孝顺,但是儿子大了成家立业是人生必走之路,父亲给儿子操持终身大事娶了同乡的一位美娇娘,一家四口也算过得其乐融融,但是居家过日子哪有勺子不碰锅边的,自古婆媳关系就是历史上一大问题。
嫁过来的女儿又不是亲女儿这媳妇和继母之间因为一些小事就产生了矛盾,谁也不服谁就吵了起来,对于王元吉来说本不愿掺和这些事,能躲多远,妻子见状在他面前哭闹,总觉得男人要顶天立地,我是你明媒正娶回来的,你连老婆都不疼你算几个男人嘛?王元吉看着哭得梨花带雨的媳妇心疼不已,就找到了继母刘氏说教了一番,继母心里难过觉得自己嫁进王家几十年了,没有功劳也有苦劳虽然不是亲娘但是试问哪件事做得不如亲娘了,你一个晚辈对着我说教成何体统,王元吉夫妇走后刘氏越想越委屈止不住地流泪。
于是刘氏咽不下这口气带着一纸诉状将王元吉夫妇告到了衙门说他们俩虐待自己,这一告不要紧官府高度重视立马让衙役把王元吉锁了来,自古都是百善孝为先,宋代在这方面做得更是全面,自己的父母必须孝顺,在家一定要听妈妈的话。
面对弱势群体的老母亲,县令也没有特别询问就把王元吉收押归监了,大宋风气向来都是以“孝”为主,就算连选择大宋官员“孝”都是考核的标准,《宋刑统》明确规定父母在世不孝顺父母者,处以绞刑,父母离世不祭拜者流放三千里,父母丧气玩乐的人杖责一百。如此严酷的律法在宋代孝道刻在了骨子里,监狱里的那些狱卒见王元吉是因为“不孝”进来的,很是看不起他,于是在审讯的时候把王元吉打得遍体鳞伤,欲哭无泪的王元吉还没缓过神来,自己的继母突发疾病过世了,这下王元吉彻底绝望了,最大的人证没有了自己必死无疑,承受不住这份煎熬就画押认罪了,他这一认罪就彻底给自己定了型,肯定要行刑的。
行刑定在几天后,王元吉一个读书人怎么想怎么觉得要活得有气节,于是在行刑前不断大喊冤枉,此人也算是幸运,这番话刚还被下来微服出巡的宋太宗听见,太宗听闻此事暂缓了行刑,要亲自过问此事,于是立刻派人去了王元吉家乡调查事情的始末,原来是婆媳关系出了问题,王元吉自始至终没有虐待过自己的继母,查清楚后太宗就命人放了王元吉,从这件事情上太宗也发现了法律上的不完善,于是就命人把这十三个字加到了《宋刑统》里。
其实在古代哪朝哪代都会有这样的情况出现,为什么这件事会在宋代确定并实施呢?
大宋十三字法律文件的实施与应用
宋代是一个文化经济都高度发达的朝代,在人民眼里唐代那叫强盛,到了宋代人们管他叫虚弱,为什么呢?因为宋代军事对外上不论输赢都义和都给钱,赢了给钱输了也给钱总之都是宋代出钱,这里面除了弱究其最根本的原因是宋代有钱,因为它的经济文化相当发达,宋代从开国皇帝赵匡胤开始就非常注重民生的发展,因为只有民生发展得好,才能源源不断地给军事力量补充,
所以在历史上宋代发展民生、经济、文化全面发展的璀璨阶段,宋代又被人们称为“文宋”“繁宋”代表处当时宋代经济的繁荣昌盛。 宋代开国皇帝是武将出身因为陈桥驿兵变才黄袍加身当上了皇帝,这样就造就了他对武将的提防,保不齐那天都来一出“黄袍加身”因为这个原因宋代文人得到重用,文人负责编撰的工作甚多,学法律的编纂法律的就更多了,所以在宋代法律更改的次数很多,最著名的就是大宋提刑官宋慈,他是宋代法医专家,在法学和医学上都是颇有建树。
还有最为大家熟悉的就是包拯,他相当于开封府的市长,他在职的时候开封被他治理的政治清明,百姓丰衣足食,这都是代表了大宋法律实施贯彻得好。
这十三个字的出现也说明在宋代时代老百姓的地位有所提升,如果真的是被屈打成招那么那句“刀下留人”就真的会救你一命,这里的“刀下留人”不仅仅是在斩首的时候可以喊,只要你觉得无罪像腰斩、车裂、绞刑都可以用这条明文规定的法律自救,更要命的如果是株连九族那可是几百号人的性命。
大宋的法律条文规定对后面朝代的影响深远,这才有了我们开篇说的“刀下留人”的画面,随着社会的慢慢发展到了民国时期一些血腥的画面像斩首示众就被取消了,法律总是在不断完善和修复之中。
生长在红旗下的我们,如今的刑侦手段和法律体系不断完善,破案流程更加专业和简洁化了,人证物证充足法律相信的是证据,这样才能把冤假错案失误率降到最低,我们也在不用那句“刀下留人”自救第二次了,如有不服直接上诉,一审,二审满足你的要求,对于罪犯也要有理有据地让他心服口服。
宋代离我们一千多年了,但是它的文化却一直深深影响着后代的发展,因为这十三个字救了一条性命,这是为政者对天下百姓负责,现如今无论何时我们要做的就是遵纪守法,承担自己报效祖国的责任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