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武帝因为一贫民女子废除了肉刑,这个女子是谁?

汉武帝因为一贫民女子废除了肉刑,这个女子是谁?这个女子就是山东临淄人的女孩缇萦,下面知秀网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的介绍,一起来看看吧!

汉文帝刘恒继位之后,坚持无为而治,让天下休养生息,整个社会从战国、暴秦和楚汉之争的长期战乱中摆脱出来。

山东临淄人的女孩缇萦,他的父亲犯了罪,她以死相逼,千里迢迢随父亲进京上书救父。著名史学家班固赞叹她:“百男何愤愤,不如一缇萦!”小女孩缇萦符合值得人尊敬又不为人知的小人物这一形象。

齐太仓令淳于意,当时为官清廉,后来因为喜欢研究医术,干脆就辞职了,他由于聪明好学,潜心研究,拜医学界的高手为老师,终于学成,然后独立给人看病。

淳于意的二十五例医案——“诊籍”,是中国现存最早的病史记录。在《史记》里,司马迁把他和扁鹊放在一起进行立传,即《扁鹊仓公列传》,可见他的医术是非常高超的。

但是后来,淳于意被判有罪,需要押送到长安去受肉刑。有罪的原因一说是官吏的诬告,因为他不依附于权贵,不想去给官府家里做医生。另一说是给一个病情非常严重的人看病,结果那个人生去世了,于是被遭到了诬告。

肉刑,是对犯罪的人的肉体的一种惩罚,古指墨、劓、剕、宫、大辟等。肉刑始于夏、商、周三代:

《汉书·刑法志》:“禹承尧、舜之后,自以德衰而制肉刑,汤、武顺而行之者,以俗薄于唐、虞故也。”

家中突然遭此变故,一家人抱头痛哭。正在悲伤之际,淳于意感叹自己家里只有五朵金花,没有一个儿子能与自己一起分担苦难。

但令淳于意没有想到的是,只有十几岁的幼女缇萦,擦干眼泪,要陪父亲一起进京,替父申冤。

淳于意欣慰的同时,拍拍女儿缇萦的肩头,说有她有如此孝心,自己就很知足了。并没有把女儿的话放在心上,因为一是女儿年幼,二是路途遥远。

但因为缇萦的坚持,父女二人一同上路。一路艰难,自不必说,父女俩终于到了长安。

到了长安,淳于意被押,女孩儿缇萦冲破种种困难,终于找到愿意给他写诉状的人,把自己的诉状交到了汉文帝的手中:

“我的父亲曾是清廉的小官吏,现在不慎犯了事,按律当受肉刑。我不但为父亲难过,也为所有受肉刑的人伤心。一个人被砍去了脚,就成了残废;被割去了鼻子,就不能再安上,即使他们想改过自新也不可能了。我情愿做官府的奴婢,替父亲赎罪,好让他有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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缇萦表达了对肉刑这种刑罚的伤心之情,希望自己做奴婢来替父亲赎罪,而不希望父亲和天下所有的人来承受这种刑罚。做奴婢身份卑微,没有自由。缇萦的孝心可嘉,汉文帝看到后,非常受感动。

“今人有过……朕甚怜之。夫刑至断肢体,刻肌肤,终身不息,何其楚痛而不德也,岂为民父母之意哉?其除肉刑,有以易之。”

宽仁贤德的汉武帝废除了肉刑,且赦免了淳于意的罪,淳于意父女俩于是高高兴兴地回到了家里,淳于意继续行医,为老百姓缓解病痛。他一直活到了七十多岁,善终。

汉文帝颁布了新刑律:

黥刑,改为递去头发,以铁束颈服刑四年;劓刑,改为打三百板子;斩左趾,改为打五百板子;对于那些犯斩右趾以及杀人自首、官吏贪赃枉法、监守自盗等罪,于判刑之后又犯笞刑罪者,一律弃市处死;而对于判处其它各等徒刑,在一定年限内无逃亡等行为的,则可相应递减刑罪,直至释放免刑为庶人。

汉武帝的这一做法可谓是大快人心,《资治通鉴·汉纪》称,此后,社会“风气笃厚,禁网疏阔,刑罚大省”,以至一年之中仅“断狱四百,有刑错之风焉。”

缇萦救父,得到了老百姓的广泛的赞誉,大家都夸她人小胆子大,孝心尤其值得赞扬。因为她不但让自己的父亲免除了肉体之苦,而且也让后来犯罪之人也免受类似的肉体之苦,可谓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情。甚至有人还写成了诗歌,对她赞扬:

“随父赴京历苦辛,上书意切动机定;诏书特赦成其孝,又废肉刑惠后人。”

缇萦上书救父的做法,使其作为中国孝道的典范,汉文帝因废除肉刑这一改革措施,顺应民意,引人注目,是历史的进步,是中国古代刑制从野蛮时期到文明时期的转折点,里程碑。

缇萦作为一个小人物,但是却值得人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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