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时期商品经济得到繁荣发展,商人的地位也有所提高。下面知秀网小编给大家带来了相关内容,和大家一起分享。
宋朝的商人除了希望儿子能够通过科举考试谋得一官半职外,他们还把希望寄托在女儿身上,通过联姻的方式庇佑门户,同时获得更大的商业利益。有直接送进宫侍奉皇帝的,比如酒店大老板孙赐就把自己的女儿送入皇宫,做了宋太宗的妃子;有嫁给宗室的,也有攀附外戚的,比如茶商马季良就娶了刘美的女儿,刘美就是那个把自己老婆献给赵恒的人。
除此以外,宋代商人的营商方式也很多,包括长短途贩运、产销一体、行商坐贾联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承包经营、批发零售结合以及包买包卖等多种类型,他们凭借敏锐的市场洞察力,把握商机,在市场选择、市场预测、商品选购、批发交易、包装宣传、树立品牌、完善服务等方面,采取灵活的经营之道。
与那种唯利是图的经营理念相异,诚信经营、注重信誉、公平交易、仁中取利已成为宋代商人的治生之道。尽管当时仍不乏欧阳修所说“徒幸物之废兴而上下其价,权时轻重而操其奇赢”的投机商行为,但重承诺讲信用已成为宋代商人的基本经营理念。他们以见利忘义为耻,把崇尚信义作为安身立命之本,把诚信不欺视为经营之道。
以诚信经营、信誉至上的商业伦理处理营商活动中的利益关系。如北宋济南刘家功夫针铺的广告上,就有“收买上等钢条,造功夫细针,不误宅院使用,转卖兴贩,别有加饶,请记白”等字样,对产品材质、做工、销售等作出信用保证。自汴京迁至临安的“荣六郎书铺”,即以老店信誉和上佳质量来赢取新老客户。
商业信用由此也在商品交易中发展起来,当时无论是大宗交易还是细小买卖,都出现赊买赊卖、预付货款的经营方式。这在诗人视阈中,如陆游的“雪前雪后梅初动,街北街南酒易赊”以及舒岳祥的“是店皆赊酒”等诗句,都是这一经济现象的鲜活反映。这种赊买卖行为实际建立在诚信之上,由此促进交易行为的顺利完成。
因此,以诚相待、重信守诺、义利兼顾、恪守商业道德已为绝大多数商人所坚守,形成为颇具时代特色的商业伦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