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的状元真的受万人瞩目、出将入相吗?下面知秀网小编为大家带来详细的文章介绍。
科举制是隋炀帝杨广发明的,他强化了隋文帝分科考试的宗旨,创立进士科,标志着科举制的真正诞生。科举制诞生意味着选官制度的颠覆性变革,标志着长期以来被贵族垄断的政治格局被打破。
隋朝的统治一瞬即逝,随后唐朝并没有否定隋朝的制度建设,而是继续沿用它,比如三省六部制、科举制等等。唐朝科举制绝不是照搬隋朝的,而是不断在革新。
比如唐太宗贞观年间,在科举考试中设立进士、明经两科,武则天时期增加了武举和殿试环节,唐玄宗开元年间又将诗赋纳入到科举考试的范围。
尽管唐朝科举制进行了诸多建设,但唐代科举考试的状元并不受重用,他更多是名义上的,远不及宋朝状元登第荣光,可以出将入相,担任政府部门的要职,其中因由大抵和唐朝的社会风貌有关。
一、唐代状元的处境
隋朝创立科举的时候,并没有状元之说,整个隋朝共举办过五次科举考试,总共录取秀才、进士十二人,因统治时期太短,科举影响力有限,状元之制没有实行。
唐朝依规而行,仍然采用隋朝的科举制,但又有新发展。“状元”一词始于唐代。唐制规定,举人赴京应礼部试者皆须投状,因称其首者为状元,故有状元一说,可以说,状元是科举考试进一步完善的产物。
1.唐朝第一个状元
举凡整个唐朝,一共产生过251个状元,第一个状元产生于唐高祖武德五年(622),当时考取的进士只有四人,第一名是孙伏伽,他是中国历史上有据可查的第一位状元。
《登科记考》有言:“进士,隋大业中所置也。如侯君素、孙伏伽皆隋之进士也明矣。”,可以知道,早在隋朝时,孙伏伽已经是进士及第了,到了唐朝,他更进一步,考上了状元。
从孙伏伽之后的履历可以看出,他高中状元,名列甲榜第一名后,并没有被赐予很高的官职。直到玄武门事变后,他被赐职武城县男,仕途才有进一步的发展。
之后孙伏伽官迁至大理寺卿,相当于现在的法院院长,掌管司法。以他的状元之才论之,担任的职位其实有些低了,并没有达到治国之中枢的程度。
古代终究是人情社会,掌握刑狱司法算是治国之枝节,这也是为什么提到孙伏伽这个第一人状元时,后代的史书里没有大书特书的原因,因为他的职位是边缘化的。
孙伏伽作为一个标志性例子,可以看出唐朝初年统治者对于状元的定位,是游离于核心政权之外的,并没有让其统御一方,或者在中央担任三省六部的职位。
2.唐朝状元群体
孙伏伽之后,还可以再细分下整个状元群体,可见其端倪。唐朝251个状元中,能查出家世的有74人,这74人中,出身于官僚阶层的有69人,占比93%。
再从家世的角度来考虑,唐朝可查状元中,家世显赫者占比79.73%,出身庶族寒门的占比仅7%。具有极大的不对等性。这些家世显赫的人员中,皇室宗亲、官僚出身的比比皆是。
再从区域划分来看,唐朝状元的籍贯中,绝大多数出自于当时的政治、经济中心,即黄河流域的陕西、河南、山西等地,北方占比多,而南方所占比重极其小。北方状元的户籍再详加查看,会发现其家族做官的居大多数。
从以上的观察结果可以看出,唐朝的状元群体,依然是一种隐形的贵族群体。其彰显的是科举制并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如扩大取士途径,让更多的寒门子弟参与进来,革新官僚机构。
说明唐朝状元的本质,是上层社会内部的权力外分配,是中下层地主阶层从传统豪族中分权,跟广大的庶族士子没有任何关系。所以唐朝的状元更像门荫。
唐朝的状元,没有经过严格的选材途径筛选,其真才实学是饱受质疑的。它不过是皇族对于功臣或者官僚的一种赏赐,是徒有其表的,相应地,这些群体不会被委以政治上的重任。
《新唐书》《旧唐书》记载的状元,比如王维、柳公权、李固言等,虽是状元,但只称自己是“中进士第”,可知状元只是个头衔,有和没有都一样,这恐怕也与状元的合理性有关。
唐朝的状元身份的认定,缺失了制度上的合理性。它更像是约定俗成的一种契约。只是作为平衡政治势力的缓冲,也可以看出,唐朝的皇权并没有集中。
二、唐朝状元为何不受重用
那么到底是什么因素,使得唐朝状元成为了一种政治上的摆设,无论是社会上层还是下层都不以考上状元为荣呢。这里面涉及到的,不止是状元定位的问题,更是科举制在唐朝的尴尬处境。
除此之外,也与唐朝的政治生态有密切关系。唐朝的政生态构依然延续着魏晋南北朝时代的内在气质,进而扩展到选官和用人上,才会有不同于后世朝代的状元处境。
1.唐朝科举制的缺失
唐朝虽然已经有了科举制,但是科举制并不完善,依然处于初创阶段,它属于新兴制度,从社会接受度来看,远不能同宋朝同日而语。
钱穆在《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中写道:“宋代的科举制度的完善,使他们可以选拔出更优秀的人才,状元不再是一种符号,而是对官僚体系强有力地补充,这是宋的成就之一”。
言外之意,唐朝的状元更像是一种符号,不具备实际意义,没有补充官僚系统的功能。由状元广而言之,唐朝的科举制度建设并不到位,呈现出时代交替的印记。
唐朝科举制的不完善,首先表现在唐朝取士间隔时间长,而名额又太少。唐朝科举取士并不是每年都会举报的,有时长达数年都不会举办,完全是看统治者的心情。
唐朝取士的名额也不像宋朝那样,动辄五六百人的录取人数,唐朝科举制录取人数只有寥寥几人,或者几十人。取士人数的稀少,意味着其构成的官僚体系是处于劣势的,致使无法形成与贵族的抗衡之势。
唐朝科举制还形成一种隐性的对抗,也就是状元与进士群体不是一路人,状元很多是经过内部操作选上的,其依然属于权贵阶层。而很多进士是由庶族阶层进入的,由此来看,状元的设置是与科举制初衷不符的。
从状元设置来看,唐朝科举制存在不少漏洞,比如从透明度来看,唐朝科举是没有宋朝的誊录糊名弥封的。还有所谓的通关节,主要是指在考前和主考官约定,用不着在考场内、答卷上或阅卷时作弊。
所以唐朝科举制依然是贵族阶层可操纵的制度,它在一定程度上妨害了取士的公平性,首当其冲的便是状元制度,所以可想状元在唐朝的处境。
另外唐朝虽然在武则天时期设置了殿试制度,但是和宋朝时的殿试是不同的,宋朝殿试高中之人被称为天子门生,而唐朝显然没上升到这个级别,殿试取士没有那么隆重,还随皇帝爱好而定。
唐朝殿试制度的不健全,造成了状元选拔的不严谨,其选拔的状元真才实学,是受到质疑的,这一切君王都是了如指掌的,所以不会去重用状元。
2.唐朝政治体制
唐朝社会相较于前代是开放的,比如它的政治体制的特点就是兼收并蓄,可以吸纳不同的人才服务于政治,当时下层士人甚至外族人都可以在唐朝为官。
但是并不代表一种普及性,相反它带有新旧时代交替的烙印,所以如何去定义唐朝社会呢,事实上唐朝处于半贵族社会,魏晋时期的士族特权在唐朝并未完全褪去。
武则天时期科举取士的意愿性要强于唐朝其他皇帝,出现这种情况就是由于原来的关陇贵族势力过于庞大,他们内心是不支持武则天的,所以武则天想要通过科举制,让更多的下层庶族士子为她所用,进而稳固政权。
这样的政治体制下,并不会赋予状元超然物外的地位和权力,状元更像是平衡庶族与士族力量的缓冲器,他形式上的意义要大于实际上的,更像是一块“鸡肋”。
再者唐朝社会由于贵族的存在,君主的权力并不是集中的,唐朝的名相很多,比如房玄龄、杜如晦、姚崇、宋璟、张九龄等等,他们取得突出成就其实是与权力划等号的。
皇权与相权是此消彼长的关系,相权过大自然皇权就受到削弱。而且随着募兵制的推行,安史之乱的产生,地方的权力得到无限度扩张,形成藩镇割据的局面,中央与地方力量失衡的情形下,皇权再次受到削弱。
皇权无法形成集权,造成的影响是好的制度无法全力推行,这也是科举制以及状元难以形成影响力的根源所在。
结语
唐朝作为封建社会最发达的朝代,其制度的建设意义要远大于实际应用,所以状元不受重用的情况是受当时社会环境所限,但是殿试与状元的推行,进一步完善了科举制度,为宋朝科举兴盛打下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