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名相辈出,无法富国强兵的原因是什么?下面知秀网小编为大家带来详细的文章介绍。
常言道“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但在实际中我们会发现:毕竟在大多数情况下,拿主意的人越多、越办不成事。在涉及到治国理政这种对口业务方面,也许100个臭皮匠也顶不上一个诸葛亮;这100个人如果安分守己倒也罢了,如果一个个对诸葛丞相指手画脚,那估计啥正事都办不成,蜀汉政权撑不了多久。
而北宋朝廷,天生就带有这种“拆台”特征。这个王朝,解决了横行一百多年的军阀,却也造就了一群“文阀”。最终出现了这样一种怪象:名相确实很多,但制约、拆台的人更多。
作为终结了五代十国乱世的大一统王朝(接近这个概念),北宋经历了一番大刀阔斧的改革后,基本上消除了藩镇割据的基因,让分裂许久的华夏大地再次凝结成一体。
但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宋朝的许多政策都利弊共存,尤其是堪称立国之本的重文轻武(或者说“抑武”)。
为了根除中唐以来节度使拥兵自立、尾大不掉的恶循环,赵匡胤的思路是腾笼换鸟——用文人取代“军阀”。
比如在地方层面,他把以往归于节度使的行政、财政权力,有步骤地转移到以文人充当的州县官员身上,以往呼风唤雨、威风八面的职业武将,逐渐有虚名、无实权,身份尴尬;同时,军人待遇较差,地方厢兵的的粮饷压根不够养家,中央禁军也只是勉强糊口而已。
与之相对应的,则是对文人近乎夸张的优待。
北宋的科举制度沿袭自唐朝,但在录取规模上却是唐朝的数倍,其出发点就是为了吸引更多的社会精英选择抓起笔杆子(而不是武器)。
此外,当初唐朝的进士想要当官,还得经过吏部的定期考选,并且“吏部之选,十不及一”,率取率堪比如今的公务员考试;而宋朝的进士,一旦获得功名就能当官,运气好的能官至通判,差一点的也能当个知县。
并且,为了体现对文人的优待,宋朝还有其他形形色色的规矩,比如:
规定宗室不得参加科举,把机会让给寻常人;
宋朝官员基本是文人,而那时的“官户”享有免役、免税等诸多特权,中高级官员的后代甚至可以不经过科举、直接入仕,这就是“任子”。一般来说,五六品的官员每三年就有一次安排“任子”的机会,每次的名额视级别在1-6人之间,可谓是典型的“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更有甚者,赵匡胤还在各地设立“公使库”,主要任务是以公款招待路过的士大夫;当然了,更为人津津乐道的,当属他立下家法:“誓不杀大臣及言事官。”据称,后来的每位宋朝皇帝登基之前,必须郑重地阅读并发誓遵守这一家规。
与这种身份优待相匹配,宋朝在立国之初,就没有像绝大多数大一统王朝那样进行土地重新分配、打击兼并;相反,他们对五代十国以来日益严峻的豪强兼并现象熟视无睹、听之任之,毕竟宋朝的建立是来自军事政变,而非通过推翻旧地主集团。他们不仅与现有豪强结盟,而且在优待文人的过程中,不断培育出新的豪强,从而在军事、整治、经济等领域结成全面的利益共同体,打造出了空前稳固的封建政权。
这种系统性的优待(甚至是溺爱),诚然造成了以从文为荣、以从军为耻的社会风气,消除了中唐以来军阀拥兵作乱的土壤,促进了文化事业的空前繁荣,但也带来了极大的副作用:除了干脆利落地阉割掉汉唐以来的尚武之风外,还造就了足以与统治意志抗衡的“文阀”群体。
北宋的夸张重文政策,形成了大量的冗员、冗官,给国家财政带来巨大压力;同时,久而久之,这种通过系统科举渠道进入国家各级政权机构的模式,逐渐形成了僵化的圈子——他们是思想上的同类、政治上的同僚、经济上的同盟,为了维护共同利益,他们结成了事实上的盟友,在朝廷内外党同伐异。
更为严重的是,宋朝帝王“誓不杀大臣及言事官”的家法,在一些文人那里却变成了武器:如果没有性命之忧,那就等同于“唱反调”没有多大成本。因此,他们的行为出发点只有一个——为了自身小集团的利益,不惜凌驾于国家利益至上。同时,由于文人的话语权过高,甚至出现了一种近乎反常的风气:以反对当权者为荣、以配合政策为耻,有的人还存在为了反对而反对、以专门拆台为乐趣的心理。
因此,宋朝虽然名相辈出,但大多都无法如愿按照自己的规划办成大事。举两个例子。
一是寇准。公元1004年,面对辽国20万大军入寇,朝廷的权贵大多惊惶恐惧,要么主张退到江南,要不就力主退到蜀地;只有寇准与宋毕士安坚决主张与敌人硬碰硬。最终,通过寇准一番切中要害的分析,原本左右为难的宋真宗决心亲征;随后在寇准的统一调度下,宋军在澶州城外扭转了局面,并且通过澶渊之盟的达成,给宋辽两国带来了百年的和平。
但随着危机的消失,北宋朝廷就陷入了政治内讧的局面。本来,寇准在危急时刻被赋予“承制专决”的权力,并且凭此统一思路、协调资源,最终在战场上赢得了主动;但在停战协议达成后,寇准的权力就成了宋真宗、其他同僚的眼中钉,加上他本人疾恶如仇、气量偏狭的缺点,这位挽救了北宋的名相被一贬再贬,最终悲凉地死于蛮荒之地。
其二是王安石。这是继范仲淹之后,北宋文人群体中的另一个的另类,在被宋神宗委以重任后,这位宰相决心改变北宋积贫积弱(没错,北宋朝廷从来都不富,富的是大大小小的地主阶级)、各种矛盾日益尖锐的局面,主持实施了一系列发展生产、富国强兵的改革措施,比如青苗法、农田水利法、募役法、方田均税法、市易法、均输法,均是旨在解决财政问题的“富国”之策;保甲法、裁兵法、将兵法、保马法、军器监法等则是“强兵”之法;贡举法、三舍法、启用下级官员等,则为了解决人才及冗官问题。
客观而言,王安石的变法措施并非完美无瑕,但整体而言,它针砭时弊、立足于解决北宋迫切应对的难题,可谓“救时之策”。出于内心的责任感,焦急的王安石甚至提出了“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的主张,可谓极具魄力与勇气。
然而,改革意味着对利益的重新分配,必然会削减大量既得利益者的权益;因此,当时反对改革的势力,远比改革派更为强大。在宋神宗活着时,这些人要么阳奉阴违、要么消极怠工;而当宋神宗驾崩后,王安石失去了最大的靠山、迅速退出了政治中心,他的变法也被后继者全盘推翻,甚至出现了“凡是王安石的成果,无论好坏、全部否定”的扭曲现象。
对比历史上其它成就一番事业的名相,诸如管仲、商鞅、王猛、张居正,他们具备一个共同特:拥有高度的决策权、执行权,甚至近乎“独裁”,能够压制形形色色反对改革的既得利益者。
虽然任何变法都不可能十全十美,但在任何时期,因循守旧、无所作为都是很容易的,敢于直面问题、并且提出能够执行的办法才难能可贵。北宋之所以名相辈出、却成了一副烂摊子,问题就在于那时的体制无法做到集中力量干大事、干正确的事。相比较之下,让人不由得佩服商鞅、张居正这些改革家的勇气,他们实际上是“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历史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