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所和看守所到底有什么不同:什么情况会进拘留所
大多数人常常认为看守所和拘留所是同一个地方,虽然从字面意思上看,两者的意思似乎差不多,但事实上,看守所与拘留所有着很大的差别,那么他们到底有什么区别呢?
原来进拘留所是不会留下刑事记录的,一般也不会对其进行刑事处罚。拘留所进行拘留通常分为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刑事拘留三种方式,行政拘留是对一般违法行为的一种比较严厉的制裁,最多不会超过20天,而司法拘留是对那些妨碍诉讼活动的人的一种惩罚,例如作伪证,转移查封财产,和阻碍法院人员执行公务这些行为。
另外还有一种最严重拘留,那就是刑事拘留,以这种名义被拘留的人,一般都是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由于警察没有足够的证据,所以暂时采取这种强制的拘留措施,刑事拘留最长时限为30天,然而对于看守所许多影视剧都把它搞错了。在现实生活中,警察是不可能按着逮捕令,直接把嫌犯从家里或公司带进看守所的。
看守所是临时羁押犯人的场所,而这些犯人都是在刑事拘留中打算被判刑事处罚的人,若是警察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娶到充分的证据,他们也将被改为治安拘留,然后释放。在看守所中,一般是不需要劳动改造的,因为大部分都是执行短期的处罚,不过还有一些被判处一年以下,或者余刑不满一年的犯人,通常因为不变交于劳动场所改造,也会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看守所收押犯罪嫌疑人,须凭送押机关持有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签发的逮捕证、刑事拘留证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改造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追捕、押解犯罪嫌疑人临时寄押的证明文书。没有上述凭证,或者凭证的记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予收押。
进入看守所的嫌疑人是正在接受审查的人,是绝对禁止与外界任何人接触的,但有会见律师的权利。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