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岁男童被狗咬身亡获赔78万,谈及儿子狂犬病发作去世母亲泣不成声,呼吁:牵好绳子,管好自家的狗。男童被狗咬身亡获赔78万究竟是怎么回事?
男童被狗咬身亡获赔78万具体事件详情
两年前,安徽芜湖一6岁男童被狗咬后身亡,事后孩子父母将狗主人、物业公司以及治疗的医院告上法院。法院一审判三被告共同赔偿78万余元,三被告不服上诉。4月28日,该案二审宣判:维持原判。胜诉后,母亲泣不成声:牵好绳子,管好自家的狗。
2017年4月16日傍晚,6岁男孩天天(化名)在芜湖市镜湖区美加印象小区内,被一条黑狗扑倒后咬伤面部。随后天天被送往芜湖市弋矶山医院进行面部治疗、整形手术。第二天上午,天天在镜湖区医院注射了狂犬病疫苗。
谁知仅过了8天,天天身上出现了一些异常症状,后经南京两家医院会诊,被诊断为狂犬病。5月22日凌晨,天天经抢救无效不幸离世。随后,天天的父母将相关责任人告上法庭。
去年八月,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三方共赔偿78万元。三名被告不服选择上诉。4月28日,法院做出二审,宣布维持原判。昊昊的妈妈哭红了双眼,表示自从孩子去世后她看到狗咬人的新闻都不敢看,希望狗主人都能拴好绳子管好自家的狗。
镜湖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件进行了一审判决,判决如下:
一、被告李某(狗主人)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佘某、杨某某各项损失合计273102元。
二、被告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佘某、杨某某各项损失合计351131元。
三、被告深圳华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深圳华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佘某、杨某某各项损失合计156058.12元。以上各项损失合计为780291.12元
四、驳回原告佘某、杨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据了解,宣判后,原、被告双方代理律师及代理人均未对一审判决结果发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