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庄公(前757年-前701年),姬姓,郑氏,名寤生,周代郑国第三位国君,在位共43年,春秋初期政治家,史称“郑庄公”。下面知秀网小编给大家带来了相关内容,和大家一起分享。
郑武公二十七年(前744年),郑武公病逝,太子寤生继承君位。郑庄公二十二年(前722年),郑庄公平定胞弟叔段的叛乱,消弭了国家内患。之后十余年间,郑国与宋国、卫国等国之间互有征伐。郑庄公三十七年(前707年),周桓王率军攻打郑国,郑庄公领兵与之战于繻葛,成功自保的同时使周天子威信扫地,史称“繻葛之战”。郑庄公四十三年(前701年)五月七日,郑庄公去世,享年五十七岁,谥号为“庄”,故史称“郑庄公”。
为政举措
攘外安内
春秋时期,正是中国奴隶制度行将崩溃、封建制度蓬勃兴起的社会大变革时代。当时,许多诸侯国都纷纷要求摆脱周王朝的强权控制极力维护本国的独立与统一、自由与发展,并努力争取在新的社会制度即封建社会制度下实现新的一统天下,这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的历史潮流,是不依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在这一历史背景下,对外,郑庄公敢于反抗周王朝的强权控制;对内,郑庄公勇于平定母亲武姜和胞弟叔段的内部叛乱,坚决维护国家的独立和统一,在客观上起到了推动社会进步的作用。这是郑庄公在执政期间所取得的主要政绩之一。
反抗控制
随着周王朝的日益衰败而郑国的日益强盛,周郑之间的控制与反控制的斗争愈演愈烈。这场斗争大致可以分为由“周郑交质”到“周郑交恶”再到“周郑交战”的三个阶段,最终以繻葛之战中周王朝惨遭失败而郑国大获全胜告终。
平定叛乱
在母亲武姜的暗中唆使和大力支持下,郑庄公的胞弟叔段有恃无恐,得寸进尺,不断扩展自己的势力范围。不但把都城建得超过“百雉”,公然违背国家制度,而且还让郑国西部和北部的边邑在服从国都命令的同时听从自己的管辖。又让两属的边邑归顺自己,一直到廪延。当叔段完成了偷袭的一切准备之后,就计划和武姜里应外合袭击郑国国都,但郑庄公处变不惊,沉着应对,命令公子吕率领二百辆战车进攻京邑,步步紧逼,直至叔段出奔共国,消除了郑国内部的隐患。
重农兴商
郑国地处南北东西的交往中心,北有周、卫国、晋国,南有陈国、蔡国、楚国,东有宋国、曹国、鲁国、齐国,西有秦国等国家,具有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所以郑国的商品经济十分活跃,其发展速度远远走在其他国家之前,是一个比较典型的“重农兴商”的国家。而郑庄公在执政期间重农兴商,在优越的地理环境的基础上为商人提供了宽松的政策环境和稳定的社会环境,积极发展商品经济,不断增强国家的经济实力。这是郑庄公在执政期间所取得的第二项主要政绩。
宽松的政策环境
郑桓公在立国之初即同商人订立下盟誓:“尔无我叛,我无强贾,毋或匄夺。尔有利市宝贿,我勿与知。”(《左传·昭公十六年》)郑庄公在执政期间延续了这项由誓约形式固定下来的十分宽松的兴商国策,激发起商人对国家的热爱和关心,对商人从事经商活动进行大力支持与保护,使得郑国呈现出商业发达、经济繁荣的盛况。
稳定的社会环境
稳定的社会环境是发展生产、繁荣经济的先决条件,而郑庄公在执政期间攘外安内,使得郑国出现了比较稳定的局面,为郑国生产的发展、经济的繁荣和国家实力的增强创造了十分有利的条件。
善假外力
在奴隶制正在崩溃、封建制正在形成的大变革时期,郑庄公根据各诸侯国之间的不同情况,分别采取结上制下、借强制弱等外交政策,借助外力克服重重阻力与道道障碍,清除了郑国前进道路上的障碍,最终使得郑国在郑庄公四十三年(前701年)“小霸”于诸侯。这是郑庄公在执政期间所取得的第三项主要政绩。
结上制下,假借王命
在春秋初期的几十年中,宋国和卫国是郑国发展的直接障碍,故直接或间接反击、讨伐宋国和卫国便成为郑庄公首要的战略目标。其时,周天子的实力与诸侯不相上下,但在诸侯中仍然有一定的号召力。基于此,郑庄公充分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借周天子的名义去讨伐那些对郑国发展构成威胁或障碍的国家,清除了郑国前进道路上的障碍。
远交近攻,借强制弱
春秋初期,在中原众多的诸侯国中,实力较强的主要有郑国、齐国、鲁国、宋国和卫国等。由于重农兴商,春秋初期郑国发展很快。对此,与郑国紧邻的宋国和卫国倍感压迫,因此,宋国和卫国与依附于他们的陈国和蔡国常常联合起来与郑国为敌,妨碍着郑国发展的同时威胁着郑国的安全。而齐国和鲁国实力虽强,但离郑国较远,对郑国的发展构不成威胁。在这种形势下,郑庄公敏锐地感觉到,要使郑国继续发展,必须制服宋国、卫国、陈国和蔡国组成的集团,这样才能为郑国的发展提供一个有利的国际环境。而要做到这一点,单凭郑国一国的力量是很难办到的,故郑庄公定下结强制弱的外交政策——远交齐国、鲁国,近攻宋国、卫国、陈国、蔡国。
为此,郑庄公二十四年(前720年),在和齐国已有盟交的基础上,郑庄公又进一步与齐国密切往来,加深与齐国的友谊,使两国的友好关系得到了新发展。郑庄公二十七年(前717年),乘鲁国和宋国交恶之机,郑庄公开始与鲁国结交;郑庄公二十九年(前715年),郑国向鲁国请求舍弃祭祀泰山而祭祀周公,拿泰山附近的祊田与鲁国换许田;郑庄公三十三年(前711年),请求重新祭祀周公,完成与鲁国交换祊田的事,并增加璧玉作为交换许田的代价。通过这些友好往来,郑国和鲁国最终以“如果违背盟约,就不能保全国家”为盟辞在越邑结盟。由此,郑国与远方的齐国、鲁国两个强国都建立了牢固的好关系,为郑国抗击邻国入侵和向四周发展解除了后顾之忧,从而为郑国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国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