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写数字是咱中国特有的数字书写方式,利用与数字同音的汉字取代数字,以防止数目被涂改。这一时段,我们就聊聊这使用率极高的中国大写数字!
大写数字一到十
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圆)、角、分、零、整。
人民币大写数字注意事项
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应用正楷或行书填写,如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整(正)等字样。不得用一、二(两)、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廿、毛、另(或0)填写,不得自造简化字。如果大写数字一到十书写中使用繁体字,如贰、陆、亿、万、圆的,也应受理。
一、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应写‘整’(或‘正’)字,在‘角’之后,可以不写‘整’(或‘正’)字。
二、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或‘正’)字。
三、大写金额数字应紧接‘人民币’字样填写,不得留有空白。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人民币’字样的,应加填‘人民币’三字。在票据和结算凭证大写金额栏内不得预印固定的‘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字样。
四、阿拉伯数字小写金额数字中有‘0’时,中文大写应按照汉语语言规律、金额数字构成和防止涂改的要求进行书写。
大写数字的意义和来源
据考证,大写数字最早是由武则天发明,后经朱元璋改进完善的。朱元璋之所以改进完善大写数字并将其列入法令,是因为当时的一件重大贪污案“郭桓案”。
这“郭恒案”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大明政权建立之初规定:每年全国各布致使司、府、州、县,都要派计吏到户部呈报地方财政的收支账目及钱粮数。各级政府之间及与户部之间的数字,必须完全相符。稍有差错,即被退回重报。由于地方与京城相距遥远,为节省时间,免去路途奔波之苦,各地便带上了盖有官印的空白账册。如被退回,则随时填写更正。又因为空白账册上盖有骑缝印,不能做别的用途,户部也就没有干预。
洪武十八年(公元1385年)三月,户部侍郎郭桓特大贪污案东窗事生,震惊全国。郭桓勾结刑、礼、兵、工等六部小官员及各省官僚、地主,贪污税粮及鱼盐等,折米二千四百余万石。这差不多和全国秋粮实征的总数持平!除此之外,还侵吞大量宝钞金银。贪官们就是利用空白账册做的文章,各部串通一气,大做假账。以此欺骗皇帝老儿,鱼肉百姓。朱元璋龙颜大怒,下令把郭桓等六部的十二名高官及左右侍郎以下同案犯数万人,皆处死。下狱、充边、拟罪者不计其数。
为反贪倡廉,朱元璋还制定了惩治经济犯罪的严格法令;并在财务管理上进行技术防范,实施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把记载钱粮数字的汉字“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改为大写,用“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陌)、仟(阡)”,就是其中重要的一条。
而大写数字的发明,最迟也得再上溯近七百年,首倡者当推富有改革精神的唐代武则天。她是绝无仅有的敢于自创文字的女皇;她的名字武曌的“曌”字,就是明证。据明末清初的著名学者、考据家顾炎武所著《金石文字记·岱岳观造像记》,可知《岱岳观造像记》是则天朝所树立的石碑,上面有大写数字。顾炎武考证说:“凡数字作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等,都是武则天所改或者自创的文字。”
到了宋代,官府文书所用计数数字基本上都改用大写了。上面所举有关的记述,都充分证明,使用大写数字记数,是在武则天当政的时期,距今已有1300多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