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为何会起用臭名昭著的“廷杖制度”呢?

在中国古代,文人士大夫们将自己的气节、骨气、面子、尊严,看得比生命还要重要。

孟子有一句名言:“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孟子·告子上》)

孟子告诉人们:为了维护自己的气节和内心的正义,是可以舍弃生命的。此外,他还提出过“大丈夫人格”,也就是“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贫贱不能移。”

这种“气节”,影响了后世无数的文人知识分子,到了宋代,宋太祖为了革除五代以来“武人干政”的顽疾,留下祖训“不杀士大夫与上书言事者”,也让“帝王与士大夫共治天下”在两宋成为可能。

文臣们以天下为己任,只要是他们看着不爽的事,总要与皇帝据理力争,刚猛直谏者不胜枚举,如寇准曾经拉着宋太宗的袖子不让他走,包拯直接将吐沫星子喷到宋仁宗脸上。“文死谏,武死战”,文官以死上谏君王,成为他们效忠国家、彰显气节的最高境界。

而皇帝们生气归生气,表面上还要乐呵呵的夸奖大臣们是大忠臣。所以,两宋319年,文人士大夫们与皇帝相处得比较其乐融融,南宋亡于崖山海战时,跳海殉国者多达10万之巨。

不过,到了元代,画风突变。面对在经济、文化上都远超自己的汉人,内心中充满惧怕与自卑的元朝统治者实行了四等人制度,第一等人为蒙人,第二等人为色目人,第三等人为原金朝的汉人,第四等人为原南宋的汉人(也被称为南人)。各个阶层享有不同的权益,蒙人地位最高,在诸方面享有特权。

终元一代,朝廷不授予汉人、南人高官,在朝廷中枢执掌政务、军事、监察大权的,无一汉人。在地方,最高长官称为“达鲁花赤”,该职亦由蒙人或色目人担任,汉人、南人不得染指,即便任职也只能是副职。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古代文人走上仕途的捷径——科举制度,也被元朝统治者轻视或废止。元朝统治不足百年,科举制度曾经被多次废止,即便实行时也分为左右榜:右榜供蒙古人、色目人应考;乡试时只考两场,要求较简单。左榜供汉人、南人应考,乡试时考三场,要求较严格。

元朝统治者的种种行径,给许多德才兼备的汉人以心灵创伤。而当他们连基本的物质需求都满足不了时,哪里还能顾及更高需求层次的节操与气节呢?

所以,当朱元璋打出“日月重开大宋天”的旗号时,必然得到了无数江南知识分子的响应和支持。

朱元璋正好也是一位极为重视知识分子的君主。一方面,在他打天下的过程中,每到一处,都要寻访当地有名的大儒名士,收为己用;另一方面,他还严令自己的部下不得私自与知识分子的接触,这是因为他更懂得“文”与“武”结合的巨大力量。

公元1368年,当文人们喜大普奔,迎接驱逐蛮族、恢复正朔的大明王朝时,他们本以为继宋朝之后的第二个“文人春天”即将到来。

可是,他们错了。明太祖朱元璋虽然打出了“拯生民之涂炭,复汉官之威仪”的旗号,并以恢复汉制为己任,但是,他似乎比自己推翻的元朝统治者更加洞悉人性,了解那些天天将“仁义礼智信”挂在嘴边上的文人士大夫们。

于是,他重新使用了在历史上臭名昭著的“廷杖”,并第一次正式将其升级为“廷杖制度”。“廷杖制度”几乎贯穿整个明朝始终,除了永乐时期短暂废止以外,几乎每个帝王都乐此不疲,甚至直到崇祯十七年,大明亡国前夕,明毅宗都在使用。

比起置人于死地的极刑,朱元璋更乐于“廷杖”这种摧毁文人士大夫的骨气与气节的方式。

因为廷杖制度本身,不是让受刑者大医凌然的慷慨就义,而是像“鱼肉”一样躺在案板上任人宰割。

在明人的记载中,有这样关于廷杖制度的记载:“众官朱衣陪列午门外西墀下,左中使,右锦衣卫,各三十员下列旗校百人,皆衣臂衣,执木棍。宣读毕,一人持麻布兜,自肩脊以下束之,左右不得动,一人缚其两足,四面牵曳,唯露股受杖,头面触地,地尘满口中。”(《魏叔子文集》)

关于廷杖的执行,在《大明王朝1566》这部电视剧中,有非常直观的描绘。但如果从上面这则史料中,我们会发现,那还远远不够真实。

凡是廷杖的受刑者,不仅要在大庭广众之下袒衣露体,而且是在自己的同事、甚至是下属、学生面前受刑。这些平时手无缚鸡之力的文人,在廷杖的重击之下皮开肉绽,发出痛苦的哀鸣,求饶之声亦是不绝于耳。

被拷打的不仅仅是他们的躯体,更是曾经不屈、尊贵的灵魂。而对于旁观者来讲,尽管不乏有人幸灾乐祸,但更多的恐怕是感同身受,一起与受刑者接受朱元璋对他们心灵的鞭策。在这场廷杖“表演”中,无论是受刑者还是观刑者,其内心都受到了“升华”,皇帝的权威则得到了空前的提升。

这些曾经以“文死谏”为毕生理想的文人士大夫,还敢不对皇权产生敬畏,对朱元璋俯首听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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