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通用语言和文字是什么和什么

我国的通用语言和文字是什么和什么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中明确规定了普通话是我国的通用语言,规范汉字是我国的通用文字,这一规范在全国范围内通用,包括民族自治地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四条规定下列情形,应当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

一、广播、电影、电视用语用字;

二、公共场所的设施用字;

三、招牌、广告用字;

四、企业事业组织名称;

五、在境内销售的商品的包装、说明。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使用方言:

一、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时确需使用的;

二、经国务院广播电视部门或省级广播电视部门批准的播音用语;

三、戏曲、影视等艺术形式中需要使用的;

四、出版、教学、研究中确需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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