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宣言》(The 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诞生日期是1776年7月4日,是北美洲十三个英属殖民地宣告自大不列颠王国独立,并宣明此举正当性的文告。《独立宣言》原件由大陆会议出席代表共同签署,并永久展示于美国华盛顿特区之国家档案与文件署当中。
《独立宣言》由四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前言,阐述了宣言的目的;第二部分阐述政治体制思想,即自然权利学说和主权在民思想;第三部分历数英国压迫北美殖民地人民的条条罪状,说明殖民地人民是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被迫拿起武器的,力争独立的合法性和正义性;第四部分,也就是在宣言的最后一部分,美利坚庄严宣告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