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国际禁毒会议是1909年2月在上海举办的“万国禁烟会”,会议从2月1日开至26日,期间,中、美、英、法、德、日、荷、葡、俄、波斯和暹罗(今泰国)等13个国家的代表参会并讨论了鸦片禁种、禁吸、禁运等问题,通过了禁毒的决议,号召各国禁毒。
禁毒小知识:
1、“国际禁毒日”是每年的6月26日。
2、林则徐 “虎门销烟”时间是1839年6月3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12月29日通过,并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4、禁毒工作坚持的方针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
5、国务院设立国家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国的禁毒工作。
6、世界上第一个国际禁毒公约《海牙禁止鸦片公约》。
7、国务院设立国家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国的禁毒工作。
8、有下列行为的,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9、吸毒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登记或者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的,不予处罚。
10、对于被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不超过3年的社区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