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3月份最后一周的星期一是我国的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1996年,国家教委、劳动部、公安部、交通部、铁道部、国家体委、卫生部联合发布关于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的通知,确定每年3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一为全国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日。
中小学生用电安全:
1、要在家长的指导下逐步学会使用家用电器。
2、不要乱动、乱接电线、灯头、插座等。
3、不要在标有“高压危险”的地方玩耍。
中小学生用火安全:
1、不准玩火,不得携带火种,发现火灾不得逞能上前扑火,要及时报告大人或报警。
2、家长不在家时,不准使用煤气、液化气灶具等。
3、燃放烟花爆竹时一定要注意安全,最好做到不放或在家长的指导下燃放。
中小学生饮食安全:
1、自觉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饭前便后勤洗手,防止传染病的发生。
2、购买有包装的食品时,要看清商标、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三无”食品、过期食品一定不要购买食用。
3、不暴饮暴食,防止消化不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