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公案》,清代民间通俗公案小说。早期版本亦称《施公案传》、《施案奇闻》、《百断奇观》,未著撰人。现存有嘉庆三年(1798)序文,道光四年(1824)刊本,可推知它前八卷九十七回大约成书于乾隆、嘉庆年间。其故事始于说书,后经人加工整理敷演而成为528回的长篇小说。主要讲述了康熙年间清官施仕伦在黄天霸等江湖侠士辅佐下铲除贪官污吏、破案捕盗的故事。下面知秀网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的介绍,一起来看看吧。
第23回 判案已毕等回文 断女子亲父收领
且说公差押刘君配下堂,回铺交代。及至铺内,交代了王公弼,以后进衙入监不提。
且说施公吩咐行文,报明上司。又见衙役下跪回话,说:“被盗去财物强奸女儿的海潮带到。”施公说:“叫上来!”不多时海潮上堂跪下。施公道:“你告盗骗失女。众凶已被本县拿住,少时叫你结案。”吩咐先把九黄、七珠带下去,再把十二寇带上来。众役答应,立刻带上跪下。施公叫:“海潮,你认认十二人之内,见过那几个,好与结案。”海潮答应,上前挨次看了一遍,跪下口称:“老爷在上,容小人禀明。那日晚上眼花昏迷了,叫女儿上前来认罢!”施公说:“使得。”
海潮叩首而去。不多时同女儿上堂,跪在一旁。施公见他愁眉不展,两眼含泪,见人惭愧。施公看罢,道:“海潮,叫你女儿上前去认。”答应:“领命。”走下来至寇盗面前认盗。
海潮说:“那晚就是这些个贼,把我口中塞紧棉花。那个用绳子捆我的,打我的,登时吓得我二目昏花,认不真切。因此叫吾儿认真切记。”女儿认罢,上堂回明。
施公带怒,叫十二寇说:“你们偷盗人财,罪难轻恕;见色强奸,罪上加罪,快些实说!”十二盗各自招认。施公吩咐海潮,领女回家。详文到时,再领贼赃。谢恩而去。未知后事如何,且看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