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明朝有两个首都:应天(南京)和北京
2.明初至正十六年(1356),朱元璋将集庆路(今南京)改为应天府,定为首都,1378年改称京师。
3.永乐十九年(1421)二月,明成祖北迁定北京为京师,应天府改为南京,作为留都。明朝两京制格局形成
4.明代两京制度与以往朝代最大的不同是在北京和南京都有一套中央行政机构,只是南京的中央机构的前面都加有“南京”二字。南京各机构的权力只限于南京和南直隶的有关事务,有的部门甚至没有任何实际职权。南京的机构虽然同样对皇帝负责,但是其行文大多数必须经北京相应机构转呈,受到北京机构的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