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胡宗宪(1512年11月4日-1565年11月25日),字汝钦,一字汝贞,号梅林,南直隶徽州府绩溪县人。明代名臣。
2.嘉靖十七年(1538年)戊戌科进士。嘉靖十九年(1540年),授益都知县,屡决悬案,平反冤狱,获朝廷嘉奖,晋三级。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任余姚知县,次年擢湖广道监察御史。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任宣府、大同巡按御史。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巡按北直隶。嘉靖三十年(1551年),就任湖广巡按御史。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出任浙江巡按御史。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升右佥都御史巡抚浙江,次年升总督,总制南直隶、浙、福等处军务,抗击倭寇。召徐渭、沈明臣、茅坤、文徵明为幕僚;以俞大猷、戚继光、卢镗为大将,制定“攻谋为上,角力为下”和“剿抚兼施,分化瓦解”的作战方略。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斩徐海,俘陈东,降汪直,断绝倭寇内应。历经数年,弭平倭患。嘉靖三十九年(1560年),晋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都御史,加少保。嘉靖四十一、四十四年(1562年、1565年),两度因“严嵩案”入狱。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十一月,胡宗宪死于狱中。隆庆六年(1572年),昭雪,并录平倭功勋。万历十七年(1589年),追谥襄懋。
3.胡宗宪为官二十余年,忠心为国,抗倭有力,于戎马倥偬中辑著《筹海图编》十三卷,是书收浙江沿海地形、防务、战具、倭变、战事甚详。另有《海防图论》、《三巡奏议》等传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