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明代有哪些针对皇族的奇葩政策?下面知秀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相关内容。
明朝一建立,便沿袭元朝的“宗王出镇”制度,在各地分封诸王以起到守卫的作用。
而随着全国的稳定与皇权的巩固,削除藩王们手中的权柄成为了当务之急。
因此从建文帝开始,明朝皇帝们相继建立了一整套防范宗室的条例,包括“二王不得相见”、“禁止宗室参加科举与从事工商业”、“未经朝廷允许不得离开封地”等等。
在如此严密的控制下,分封各地的明朝皇室后裔无论是人身、情感还是经济都不可能得到自由。
他们无疑是这个强盛帝国之中,最高贵的“囚徒”。
01
绿衣监使守宫门:皇族女子的“宅院人生”
1469年,明孝宗弘治九年,秦王府的会宁县君(郡王曾孙女封县君)突然失踪了。
皇族女子不见踪影,这可不是小事。
然而调查之下,会宁县君并非遭歹人劫持,而是与情人私奔了:
“秦府会宁县君自仪宾胥钦死后,为奸民杨鼎诱之出府,往来凤翔等地居住。”——《礼部志稿》
原来会宁县君早年丧夫,可宋明时期礼教严格,皇族女子再嫁是不被认同的。
不甘刹那红颜老的会宁县君,与一个叫杨鼎的平民产生了感情。
为了和爱人在一起,会宁县君不惜违反明朝宗室的规定,离开了西安,私奔去了凤翔。
不过,朝廷不会放任祖制被轻易破坏。
很快,会宁县君就被捉回。
为了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镇守陕西太监刘琅干脆直接向北京上奏,建议各王府将寡居无子的郡主、县君之类全部集中到一间宅子里,每人分个房间,由年老的宫女、太监们看守着度过下半生。
礼部和孝宗皇帝商议之后,批准了这个方案。
白居易笔下“上阳白发人”的姊妹篇故事,就这样在明朝重演了:
“乞赐各王府凡郡主县君有孀居者,除年老有子外,但系年幼无出者,宜令聚处一府,拨老成内使并年长宫人守视,不许擅自出入,致有他虞。礼部覆奏宜如所请,若有他虞,罪坐守视之人,仍行彼处军卫有司一体防范,从之。”——《礼部志稿》
只是,人性的需求,并不会因为约束而消退。
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山西的隰州王府也上演了类似的一幕。
广望县君因为丈夫沉迷赌博与娼妓而夫妻情变,之后她爱上了“游唱子弟”王进贤。
于是广望县君同样将朝廷的政令与礼教的枷锁抛诸脑后,深夜私奔。
同样,朝廷也没有放过这对“鸳鸯”。
在山西各地的紧急查访之下,广望县君不久便被找到并被革去封号、追夺冠服。
可想而知,她最后也只能对着高墙,过着“耿耿残灯背壁影,萧萧暗雨打窗声”的寂寞日子。
其实最无奈的是,对皇族女性来说,即便你战战兢兢数十年如一日的安分守己,却也未必能够平安度日。
按照明朝律法,凡是娶了宗室女的男子,除了享有一个“仪宾”的名衔之外,不得入仕从政。
因此凡是心有抱负的伟丈夫,对皇族女子全都避之不及。
如此一来,选出的伴侣自然多是游手好闲、胸无大志,只想白吃朝廷那份俸禄的无耻之人,婚后的生活更不必说什么幸福了。
上文提到的广望县君,之所以会有那样一个沉迷赌博和妓女的丈夫,也是当时制度下的必然。
更有甚者,王孙贵女们连自己的住宅都无法传给子女,因为那是朝廷出资为你修建的。
一旦哪天你去世,为了节省开支,住所就会被收回分配给其他新长成的郡主之类当做新房,你自己的儿女反而要被扫地出门:
“郡、县、乡主君并仪宾终后,子女不许僭居。待有该府郡、县、乡主君成婚者与之。”——《王国典礼》
当然了,如果你不幸碰到蛮不讲理的亲戚,可能活着的时候就被扫地出门。
伊哀王朱典楧扩建王府时,便将桐城郡主的府邸以及洛阳县狱、文昌祠及法藏寺佛殿等尽行逼夺。
02
举头空羡榜中名:皇室才子“壮志难酬”的命运
如今提起边塞诗,唐朝岑参、高适、王昌龄的大作往往在我们脑海中首先浮现出来。
而说起明代的诗文,能有印象的人却并不多。
可充满戏剧性的就是,明朝的一位藩王,肃靖王朱真淤的边塞诗,在当时人看来,“有盛唐诸名人风”,乃至达到了“王龙标不能过”的水平:
远出渔阳北击胡,将军谈笑挽雕弧。千金底购单于首,赎得沙场战骨无。——《塞上绝句》
可见,明朝宗室中不乏超世之才,但为何今人似乎毫无印象呢?
实际上,这也是明朝的制度所决定的,禁止宗亲入仕。
如此一来即便你才华横溢、学富五车,至多也不过做个骚人墨客,又何谈建功立业、万古流芳呢?
别的儒生穷尽数十年之力参加科举,最后名落孙山,固然可悲。
明朝的宗室才子则连科举的机会都可望不可求,不免更令许多人暗自嗟叹。
鲁王府的镇国将军朱冕甫(郡王除继承人之外诸子封“镇国将军”),年轻时候“以任侠自名”,走马、蹴鞠、歌舞无所不为。后来他发愤图强,攻读诗书“日诵数千言”,最终才名满天下。
但到这时候他才发现,原来无论自己多么努力,朝廷的祖制已经使得他这一辈子都无法取得一个功名,经世致用。
伤感之下,他将''博士家言''放在桌子上,感慨说:
“只要让我俯首苦读两三年,取个功名有什么难的呢?可惜碍于祖制,只能老死牖下,碌碌无为的度过一辈子,真是命啊!是命啊!''
“使我俯首治此三两年,其拾一第岂足难哉!顾令人老死牖下,不获尺寸表见,命矣!命矣!”辄泣数行下。——《藩献记》
皇族文人中当然也有许多对仕途无感,唯愿畅游山水、广结良朋的逍遥君子。
不过这依旧是不可能达到的人生理想。
为了防止藩王作乱,明朝对宗室成员的人身自由约束十分重视,除了扫墓与迎驾之外,几乎不可能离开封城,不然便是要上达天听的大罪。
明英宗时,因为皇叔襄宪王资历深厚又忠义有加,英宗皇帝特别破例,允许他每年秋冬之际可以带着子孙出城游猎三五次以作慰劳。
对庶民来说不过寻常的活动,在皇室里竟然属于君主格外恩遇才能享有的特权。
正是因此,生于边境的安塞王朱秩炅“恨居塞上,不获与齐鲁吴楚士游。”
他还另外写了一篇《倦游对》,抱怨在明朝规章之下,自己想仿照“王公大人之游”,大摆阵仗,则会涉嫌大不敬。
而若模仿“逸人畸士”之游,放浪形骸,却又得受王室礼教的限制,真可谓两难。
只好足不出户,对着一屋子图书过完一生了:
“盖游有二者,有王公大人之游,有逸人畸士之游。吾欲为王公大人游乎,则必使虎贲健儿十百为率,骑乘如云,充塞道路。陆取熊罴,水捕鲸鲵,几百所需,指麾如意,然后快耳!而藩国用人,咸遵定制,一逾则涉不敬、启嫌疑。不敬,法之所不宥也;嫌疑,时之所不容也......余欲为逸人畸士之游乎,则必跨谪仙之驴,泛子猷之舟,幅巾野服,从一二童子、三五同志,载瓢瓠酒,豫炙一鸡,果蔬脯醢,惟事真率。随所至山旁水涘,芘长松,藉茂草,脱巾露顶,出食寘前,杯行无筭,剧谈长啸,然后快耳!而身隷国姓,名号王爵,岂可舍衮衣绣斧之称,为放浪不羁之适?”
欲冲破教条而不得的心情,古今中外都是相仿的。
或许正是为了满足自身对红尘世界的好奇心,明朝宗王都非常喜欢招揽各地宾客。
益宣王结交名士,一掷千金,甚至到了把王府九库金钱尽数用完的地步。
不得自由的藩王们,内心对高墙外世界的渴望可见一斑。
03
琼林库中无一物:拖垮明朝的“宗藩经济”
嘉靖四十年二月,山西代王府镇国将军朱聪浸上疏哭诉,说自己几天都吃不上一顿饭,宗室中甚至有人死了十年都没钱安葬:
”臣等身系封城,动作有禁,无产可鬻,无人可依。数日之中,不曾一食,老幼嗷嗷,艰难万状。有年逾三十而不能婚配,有暴露十年而不得埋葬,有行乞市井,有行乞民间,有流徙他乡,有饿死于道路。名虽宗室,苦甚穷民,俯地仰天,无门控诉。”——《明世宗实录》
身为天潢贵胄的宗亲,为何会沦落成为乞丐?
原来随着宗室人口的膨胀,地方已经难以承担巨额的宗室俸禄。
尤其是以山西和河南二地,这种情况最为严重。
早在嘉靖三十二年(1553),欧阳铎就上书,说山西存留米麦152万石,要支付宗禄却需要312万石。河南留存米麦84.3万石,而宗禄则需要192万石,“是二省之粮,犹不足以供禄米之半”。——《皇明经世文编 卷22》
更要命的是,明朝禁止宗室从事工商行业。
换言之,在俸禄日复一日的拖欠下,贫困的中低等级宗室,连自谋生计的权利也没有!
所谓“穷则思变”,许多皇室成员自发上书皇帝要求改革,比如允许宗室参加科举,也允许皇族辞爵自谋生计等等。
嘉靖皇帝也的确被迫制定了新的《宗藩条例》以适应时局。
然而此时明朝党争激烈,朝局混乱,因而改革并未触及旧宗藩制度的核心,且没有得到严格的执行。
如此一来,经济形势不断恶化。
学者张德信按照宗室人口增长速度推算,到天启四年(1625), 宗室禄米总数在全国田赋总收入中的逆差会超出143.338 %。
就这样,日渐庞大的宗室团体,与捆绑着他们的大明王朝,相互制肘着共同滑向了最后的深渊。
当明末北方各地起义的消息传到湖广,长沙的佃户纷纷聚集,揭露藩府罪恶,哭声振野。
在场众人火烧王府,控诉道“吾民之苦藩,自祖而父而身而子孙,四五世矣!”
其实,无论深受剥削的百姓,还是遭到软禁的穷困宗亲,都不过是旧皇权制度下的牺牲品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