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公案》,清代民间通俗公案小说。早期版本亦称《施公案传》、《施案奇闻》、《百断奇观》,未著撰人。现存有嘉庆三年(1798)序文,道光四年(1824)刊本,可推知它前八卷九十七回大约成书于乾隆、嘉庆年间。其故事始于说书,后经人加工整理敷演而成为528回的长篇小说。主要讲述了康熙年间清官施仕伦在黄天霸等江湖侠士辅佐下铲除贪官污吏、破案捕盗的故事。下面知秀网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的介绍,一起来看看吧。
第77回 拿火头门斗之妻 因奸情究出陈蛮
话说贤臣见火心惊。衙内三班书吏,并瞧看之人,一齐害怕。贤臣不顾出签拿人,唯恐烧着堂库。他一跛一点,往后紧跑,站立滴水之下观看。都嚷门斗之家失火。街房邻舍,闹闹哄哄。地方报火,登时来了救火众军,都急忙将桶取水。夹着一片哭声震耳。时九门提督也来督令救火。顷刻房倒屋塌,压下火头;又用水泼,烟消火灭。即拿火头之家,霎时并无踪影。九门提督命四面捉人。贤臣坐在下首说道:“救火之人,点名注册,都有赏赐。”
片时,只见带来一个年少妇人。众官见其动作,非是良女。
陶提督忙问:“你们带来此妇何故?”大拨什库见问,上前行礼回话:“此妇正是火头。”陶公心中不悦,说:“你们都是胡闹!难道她家没有男人么?”拨什库说:“大人,小的问过。
她说她男人在顺天府当门斗,家中并无别人。他男人已在火中烧死了,因此将她拿到。”贤臣说道:“本府问你,你既知火内有你男人,缘何不听见唤着人救。”那妇见问,口尊:“大老爷,火熄之后,不见男人。小妇人思量着,必是火内烧死。”
贤臣闻听,哼哼了几声,扭项望陶公说话,口尊:“陶大人,此妇大人不用带去,内有隐情。卑职带回衙门审问,内中必有缘故。”陶公闻言回答说:“使得。”
贤臣随令人搜验尸首,果然搜出死尸。众大人说:“贵府将妇人带去。我们也走。”贤臣相送各位大人去后,回身升堂坐下,把那妇人带来跪在堂上。贤臣叫声:“妇人,你男人叫什么名字?从实讲来!”那妇人口尊,“大老爷容禀。”
不知何事,且看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