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立券:订立契约,把自己的权利通过契约方式写下来。
2.出处:出自明末小说家冯梦龙的《东周列国志》,第一百一回:“于是访国中有钱富民,借贷以为军资,与之立券,约以班师之日,将所得卤获,出息偿还。”
3.译文:在这些访问国家中有钱人,借贷来为军队物资,与他们立券,约在撤军的一天,将所得卤获,出利息偿还。”
4.释义:古时候做买卖都要写字据的,如买房有房契。买地有地契。把自己的权利通过契约这种方式写下来就叫做立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