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户口本的户主的权力,就是你作为一户之主有作为这一户在这个小区的发言权、代表这一户的签字权等等。户口本只是人口管理工作中的一个具体做法。
2.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3.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4.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