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古代实物广告。早在公元前3000年,我国开始有了交易活动。由于农业、畜牧业和手工业的发展,产品出现剩余,部落之间偶尔进行着以物易物的物品交换。这就是原始的实物广告。进入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后,物品更为丰富,实物广告随之增长。
2.古代叫卖广告。在兜售商品时,通过卖啥吆喝啥来吸引买主,称为叫卖广告。如卖油翁一边敲“梆子”。叫卖之声,清晰悦耳,且不同的行业,叫卖声各有特点。这种叫卖广告说明了广告与音响的关系,它是音响作为广告要素的原始形态。
3.招牌和幌子。招牌主要用以表示店铺的名称和记号,又称“店标”,其中有横招、竖招、墙招、坐招等等,把字号题写在门、柱、屋檐、墙壁或柜台上。
4.鸦片战争后广告代理也开始在上海兴起,当时华南广告公司创办人林振彬,被称为“中国广告之父”。1918 年,北京大学青年教授徐宝璜在《新闻学》一书中,设专章论述“新闻纸之广告”,被广告史家称为我国最早涉及广告与研究的著述。
5.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广告业有了一个短暂的发展时期,但随之进入停滞。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广告产业进入了良性发展的阶段。
6.1979年上海电视台率先向上级主管部门呈送了经营广告业务的请示报告,当即获得批准,1 月28 日,1分30秒的“参杞药酒”广告在上海电视台播出。
7.为了规范中国广告业,199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使得中国广告活动和广告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广告业步入法制化轨道后得到空前发展。
8.2002年,中国各类广告公司已超过8.9万家,从业人员75万余人,电视广告、报纸杂志广告以及网络媒体广告,总计收入可达以亿元为单位的三位数字,其他广告如户外路牌、灯箱广告等具有中国特色的广告形式也不断被开发利用。